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科學技術部、教育部等9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開發科研助理崗位招錄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各部門要加大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力度,最大限度招錄高校畢業生就業。
《通知》明確,各部門加大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力度。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部、農業農村部、國務院國資委、中國科學院組織所屬高校、中央級科研院所、中央企業等在所承擔的各級科技計劃項目和建設布局的各類重大創新基地平臺中,積極招錄高校畢業生參與科研工作,合理設置新的科研助理崗位。認真梳理已開發的科研助理崗位,充分利用尚未招錄畢業生和因人員流動而產生空缺的有關崗位,最大限度招錄高校畢業生就業。
《通知》要求,組織動員國家高新區等園區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充分發揮國家高新區、農高區及現代農業產業園集聚帶動就業效能,動員園區及區內的科研機構、科技和創新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及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科技型企業孵化器等設立科研助理崗位。支持有條件的國家高新區、農高區等設立科研助理培訓基地。組織引導承擔各級科技計劃項目的單位合理開發科研助理崗位,鼓勵依托自行組織的項目設立科研助理崗位。將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和落實情況作為國家高新區年度綜合評價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
《通知》指出,推動各地方積極開發科研助理崗位。推動各地工業和信息化、科技主管部門會同相關單位結合實際,依托國家、地方各級科技項目和創新基地平臺,面向省屬高校、省屬院所、新型研發機構,國家高新區、農高區、現代農業產業園外的相關企業以及省級高新區等,加大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和落實力度。
在保障措施方面,《通知》明確,要加強科研助理崗位服務保障。逐步完善相關政策,設立科研助理崗位的單位,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簽訂服務協議,鼓勵為科研助理辦理參加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鼓勵設立科研助理崗位的單位統籌相關經費渠道,提高崗位收入和綜合保障水平,配套專門資金為科研助理崗位提供長期穩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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