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財政部聯合印發《關于做好2025年“三區”人才支持計劃教師專項計劃有關實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實施2025年“三區”人才支持計劃教師專項計劃。
《通知》指出,2025—2026學年全國計劃選派13606名教師,其中初中計劃選派5847名,小學計劃選派7547名,幼兒園計劃選派212名。選派教師主要由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在本行政區域范圍內調配,調動省會城市、中心城市、非受援縣的優質教師資源支持省內受援縣。實施范圍繼續聚焦脫貧地區(原國家確定的連片特困地區、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及各地確定的其他深度貧困地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困難團場),重點向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三區三州”等地區傾斜。
在選派要求上,原則上選派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骨干教師,幼兒園教師可適當放寬條件,學校管理人員應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和豐富的學校管理經驗。支教時間一般為1年,以全日制工作形式為受援地區提供服務,鼓勵延長支教時間或留任工作。大學生實習支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不列入選派范圍。短期的基層巡講和支教、試用期教師也不列入選派范圍。
在選派形式上,鼓勵以“組團式”形式選派教師及教育管理人員。專任教師主要承擔學科教學和班級管理任務,組織教研活動,開展業務培訓和教學指導;同時,充分發揮骨干示范作用,與當地教師形成教學團隊,帶動受援學校整體提升學校教學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
《通知》進一步強調要完善政策與經費保障,確保支教教師安心從教、熱心從教。選派到“三區”的支教教師,支教期間人事關系保留在原單位,支教期滿后仍回原單位工作。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按月發放工作補助、交通差旅費用等補助。其支教經歷視同城鎮教師到農村教育工作經歷。受援縣義務教育階段教師選派工作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照年人均2萬元標準共同分擔。
《通知》全文——
教育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5年“三區”人才支持計劃教師專項計劃有關實施工作的通知
教師廳函〔2025〕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弘揚教育家精神加強新時代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加強新時代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教育部等五部門關于印發〈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持計劃教師專項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現就做好2025年“三區”人才支持計劃教師專項計劃有關實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準確把握政策要點
(一)受援范圍。主要是脫貧地區(原國家確定的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及各地確定的其他深度貧困地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困難團場),重點向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三區三州”等地區傾斜。
(二)選派數量。2025—2026學年全國計劃選派13606名教師,其中初中計劃選派5847名,小學計劃選派7547名,幼兒園計劃選派212名。各項目省要優化省內名額分配,加大跨縣跨地市選派力度,充分調動省會城市、中心城市的優質資源,加強對所轄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支持。各項目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選派名額詳見附件。
(三)選派要求。原則上選派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骨干教師,幼兒園教師可適當放寬條件,學校管理人員應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和豐富的學校管理經驗。選派教師普通話水平需達到國家規定標準,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進行教學。支教以全日制工作形式為受援地提供服務,時間為1年,鼓勵延長支教時間或留任工作。按照學年開展選派工作。
大學生實習支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不列入選派范圍。短期的基層巡講和支教、試用期教師也不列入選派范圍。
(四)選派形式。鼓勵以“組團式”形式選派教師及教育管理人員。專任教師主要承擔學科教學和班級管理任務,組織教研活動,開展業務培訓和教學指導;同時,充分發揮骨干示范作用,與當地教師形成教學團隊,帶動受援學校整體提升學校教學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教育管理人員主要從事學校管理工作,推動受援學校全面提高教育教學和管理水平。受援學校要組織教師、管理人員與支教教師結對跟學。
(五)選派范圍。選派教師主要由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在本行政區域范圍內調配,調動省會城市、中心城市、非受援縣的優質教師資源支持省內受援縣。“三區”縣數量較多的省份,在派出教師范圍上可適當放寬條件,采取市支持縣、縣支持鄉的方式予以解決。
人才資源相對薄弱的省份,可以通過援疆、援藏、援青機制以及依托對口支援、結對幫扶等渠道,商支援省(區、市)解決。
二、做好待遇保障工作
(一)政策保障。選派到“三區”的支教教師,支教期間人事關系保留在原單位,支教期滿后仍回原單位工作。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按月發放工作補助、交通差旅費用以及購買意外保險等補助。其支教經歷視同城鎮教師到農村教育工作經歷,符合規定條件的,應在工資、職務(職稱)晉升、計算基層工作經歷等方面,按現有傾斜政策執行。對于選派工作期間業績突出、基層歡迎的特別優秀人員,按照國家有關教師獎勵的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受援縣負責支教教師的住宿生活、工作崗位及日常管理,要充分發揮他們的引領示范作用,并如實對教師支教期間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評價。
選派方、受援方及支教教師本人三方應簽訂工作協議以明確權責。
(二)經費保障。受援縣義務教育階段教師選派工作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照年人均2萬元標準共同分擔,其中,西部省份由中央財政負擔;中部省份由省級財政和中央財政按1:1比例分擔;東部省份由省級財政自行負擔。選派工作經費主要用于向選派教師發放工作補助、交通差旅費用及購買意外保險費等補助。中央財政應分擔的選派工作經費采取據實結算的方式。其他教育階段教師選派工作經費由派出地負責。
三、加強組織實施
(一)提高選派質量。各地要充分認識到本計劃在鼓勵引導更多優秀教師到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貢獻才智、建功立業,推動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等方面重要意義。相關部門要摸清受援縣需求,充分聽取基層學校意見,統籌兼顧不同學段情況,精準選派受援縣急需的、符合規定條件的支教教師。要切實按照政策實施范圍,嚴把選派條件,提高選派質量,按時完成選派計劃,保障支教教師安全上崗。
(二)加強管理服務。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當地有關部門統籌規劃和管理本地區項目實施,落實各項優惠政策和支持措施。派出地要通過內部調劑、接收實習生、安排受援地教師跟崗培訓等多種方式,幫助解決派出學校教師缺口問題。受援地要保障好支教教師的工作生活條件,如實進行考核評價。相關部門對于管理實施不到位,特別是選派計劃完成率不高、待遇保障政策落實不到位、考核評價弄虛作假的,要嚴肅查處并要求立即整改,視情況予以通報批評。
(三)做好宣傳總結。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深入挖掘選派教師中的優秀典型,大力宣傳支教教師的奉獻精神和感人事跡,突出支教項目在加強受援地教師隊伍建設、優化教師資源配置和結構、助力推動鄉村全面振興等方面的實施成效,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持計劃教師專項計劃實施方案》要求,對計劃實施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和綜合評估,對后續工作進行研究部署。
四、按時準確報送信息
2025年繼續采用“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報送相關材料,各項目省要認真做好選派教師跟蹤管理服務等工作,加強動態管理。2025年10月31日前,各項目省需在“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業務管理”的“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持計劃教師專項計劃”功能菜單中,填報選派教師花名冊、工作總結和2026—2027學年教師需求表。系統中內置“操作手冊”文檔供各地使用參考。根據實施情況和需求報送情況研究確定下一年度工作計劃,各項目省要加強審核管理,確保信息按時準確報送。
附件:“三區”人才支持計劃教師專項計劃2025—2026學年選派教師計劃表
教育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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