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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0日預報名!中山大學2026年碩士招生簡章發布
    2025-10-09 20:08
    中山大學
    作者:

    中山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中山大學是一所國內一流、國際知名的現代綜合性大學,學科專業涵蓋文理醫工農藝,設有7個學部,79個碩士招生院系(含10家附屬醫院)。2026年我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覆蓋68個一級學科,44個專業學位類別,涵蓋除軍事學外的所有學科門類。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包括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兩種類型。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

      一、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中山大學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后滿 2 年及以上人員(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考時學歷為準)報考我校的考生,須有國家考試機構或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所報考專業 8 門以上本科主干課程成績證明,并具備一定的科研能力,報考前須經報考單位審核通過,除復試外還須加試兩門本科專業基礎課,部分專業還將加試實驗等科目。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我校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擁有兩個及以上學籍。在讀研究生(非應屆生)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方可報考。復試通過,須從所在培養單位退學后,方可獲得我校擬錄取資格。

      5. 我校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的招生專業方向只接受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的考生報考。一經錄取后,不得變更錄取信息中的就業方式。

      (二)報考下列醫學學位的人員,須符合以下條件:

      1. 報考醫學臨床學科(1002臨床醫學、1003口腔醫學、1006中西醫結合)學術學位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上述(一)中的各項要求。

      (2)醫學臨床學科(1002臨床醫學、1003口腔醫學、1006中西醫結合)學術學位各專業只接受授醫學學位的畢業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

      2. 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專業學位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上述(一)中的各項要求。

      (2)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只接受本科畢業于5年及以上學制的臨床醫學、麻醉學、精神醫學、醫學影像學、放射醫學、眼視光醫學、兒科學等專業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含應屆畢業生)報考。

      (3)口腔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只接受本科畢業于5年制口腔醫學專業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含應屆畢業生)報考。

      (4)被錄取為臨床(口腔)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的學生均須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各附屬醫院均不接受入學前已獲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的考生報考臨床(口腔)醫學碩士專業學位。

      (三)報考下列專業學位的人員,須符合以下條件:

      1. 報考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上述(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報考)。

      2. 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上述(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

      3. 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專業學位、教育專業學位中的教育管理、體育專業學位中的競賽組織的,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上述第(一)點中第1、2、3項要求。

      (2)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大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的考生,須有國家考試機構或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所報考專業8門以上本科主干課程成績證明,并具備一定的科研能力,報考前須經報考單位審核通過,除復試外還須加試兩門本科專業基礎課,部分專業還將加試實驗等科目);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四)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 符合上述第(一)點中第1、2、3項要求。

      2. 本科畢業后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在職人員。

      3. 考生須符合報考單位基于專業培養目標所設定的專業或工作經驗要求。

      (五)其他類型的人員,須按以下安排:

      1. 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其他符合免初試資格(如退役大學生士兵服役期間獲得三等戰功、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二級以上表彰,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退役人員)的考生,均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 “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統一考試,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推免生招生章程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并公布。凡按規定可接受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2.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后3年內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可申請享受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國際中文教育志愿者”項目之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學生士兵〔即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者〕達到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在網上報名時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并填報了相關信息,經審核通過后,如報考(或申請調劑)普通計劃,可享受初試加分。

      3.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等專項計劃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試加分和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六)我校不接收以下類型人員報考:

      未按國家有關規定完成履約責任(含違約)的“農村訂單定向生” “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公費師范生”等考生報考,一經查實,將取消其申請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學籍。

      上述各類報考人員須承諾學歷、學位證書和考試身份的真實性,一經查證為不屬實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將取消準考、錄取或入學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學籍。

      二、報考點及考試報名

      (一)報考點

      1. 考生須根據教育部、各省級招辦、報考點的規定選擇符合要求的報考點,初試考場由考生網報時選定的報考點安排。

      2.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單獨考試考生應選擇中山大學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具體要求請查閱各報考點公告。

      3. 中山大學報考點公告已發布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選擇中山大學報考點的考生須符合公告的接收考生范圍。不符合中山大學報考點要求的考生,請按照當地省(市)招辦和報考點的規定,選擇其他報考點。因考生個人原因錯選報考點、提交證明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網上報名要求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逾期不得補辦。

      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或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 報名時間

      網上預報名時間: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網上報名時間: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2.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 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初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和中山大學校內各招生單位網頁了解中山大學的調劑辦法、計劃余額等信息,并按相關規定填報調劑志愿。

      4. 考生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 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

      6.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我校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7. 按規定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及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8.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

      9.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的考生,考生報名時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信息。在網上確認階段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復試前須向招生單位提供以上原件進行復核。

      10. 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及軍隊系統的招生單位招收碩士研究生的辦法由軍隊相關部門參照本規定另行制定。

      (三)網上確認要求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繳納報名費并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2. 中山大學報名點采取網上確認信息、繳納報名費、采集圖像的方式,網上確認具體要求和具體時間,將另行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發布中山大學報考點2026年網上確認信息相關公告。其他報考點的考生確認報名信息的方式和要求,請查閱相關報考點的信息公告。

      3. 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 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四)打印準考證

      考生應當在考前10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三、初試

      (一)初試科目

      初試一般設置四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一)和業務課(二),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學、歷史學、醫學等3個門類學術學位,及體育、應用心理、博物館、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公共衛生、護理、藥學、中藥、中醫、醫學技術、針灸等12個專業學位,初試設置三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專業基礎綜合,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300分。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圖書情報、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審計等7個專業學位,初試設置兩個單元考試科目,即管理類綜合能力、外國語,滿分分別為200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論在復試中考核。

      我校各專業的初試科目設置詳見我校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學科專業目錄,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二)初試時間

      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月20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論或管理類綜合能力

      12月20日下午14:00-17:00

      外國語

      12月21日上午 8:30-11:30

      業務課(一)

      12月21日下午14:00-17:00

      業務課(二)

      四、復試

      (一)中山大學自行確定本校復試基本分數線,校內各招生單位根據上線生源情況,確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可按一定比例進行差額復試。在生源充足的情況下,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考生報考資格復審于復試前進行,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錄取。復試前將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或學生證)、學歷(學籍)認證(驗證)報告等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如考生持在國(境)外獲得的學歷(學位)報考,資格審查時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三)具體復試內容、方式和程序等信息詳見校內各招生單位復試階段公布的復試錄取實施方案。不參加復試或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四)考生可通過中山大學校內各招生單位網頁了解調劑需求和相關要求,按相關規定辦理調劑事宜。

      (五)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圖書情報、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審計等7個專業學位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階段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六)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七)招生單位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八)特殊類考生初試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

      (九)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須進行體檢,體檢時間和要求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五、政審及錄取

      (一)政審

      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

      根據教育部下達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復試的同時可以通過思想政治工作部門、招生工作部門、導師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復試、體檢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培養單位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須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政治審查不合格者取消擬錄取資格。

      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二)錄取相關政策

      1.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人事檔案、戶口等不轉入我校。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2.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校定向培養研究生計劃” “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等國家專項計劃的碩士研究生招生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3. 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含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等),須在入學前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

      六、學費及獎助金

      (一)碩士研究生均須繳納學費,2026學年學費標準在中山大學信息公開網公布后可查閱(網址https://xxgk.sysu.edu.cn/cat/122,見中山大學信息公開網-公開事項-財務、資產及收費信息欄目)。保留入學資格碩士研究生按入學當年學費標準繳納學費。

      (二)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和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非在職碩士研究生可申請“中山大學碩士研究生獎助金”,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在職碩士研究生可享受國家助學金。符合條件的碩士研究生還可申請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各招生單位設立的獎助學金及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設立的各類獎助學金。

      定向就業的在職碩士研究生(不含在職“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研究生)不能申請“中山大學碩士研究生獎助金”、國家獎學金等,能否申請各招生單位設立的獎助學金及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設立的各類獎助學金,由設獎單位公布的評選辦法確定。

      (三)碩士研究生獎助金實行動態管理,每年評定一次。具體評審辦法參見中山大學研究生獎助金管理相關規定。

      七、學制及其他

      (一)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學制一般為2年或3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學制一般為3年(EMBA為2年)。保留入學資格碩士研究生的學制以入學當年規定為準。

      (二)具體培養所在校區(園)以各培養單位的實際安排為準。

      (三)各學科專業招生目錄詳見閱讀原文。因擬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數以最后教育部確認為準。

      八、聯系方式

      1. 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辦公地址:廣州市海珠區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510275

      官方網址:https://graduate.sysu.edu.cn/zsw/

      咨詢電話:(020)84111686、84113696

      電子郵箱:yzba@mail.sysu.edu.cn

      2. 各培養單位聯系方式詳見閱讀原文。

      如教育部相關政策調整,以教育部政策為準。我校將結合本校實際作出相應調整并及時發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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