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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對布點量大、就業率過低的專業不再支持增設
    2025-07-01 09:30
    教育部
    作者:

      近日,教育部印發《關于開展2025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工作的通知》。提出,要以國家戰略、市場需求和科技發展為牽引優化專業設置。把優化專業設置作為高等教育改革重點,科學調整專業設置和人才培養模式,深化新工科、新醫科、新農科、新文科建設,推動課程體系與教學內容重塑,對現有專業升級改造,培育交叉融合的新興專業,打造特色優勢專業集群,不斷提高高等教育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契合度,為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通知》要求,加快布局急需緊缺專業。支持高校瞄準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生物技術、量子科技、新能源、新材料、低空經濟、具身智能、自動駕駛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涉外法治、國際傳播、國際組織、金融科技等關鍵領域,以及護理康養、文化旅游、物流等現代服務業布局相關專業,有的放矢培養國家戰略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

      《通知》強調,加大專業調整力度,分類推動高校優化專業設置。引導高校分類發展、特色發展,鼓勵高校突出優勢特色調整專業結構,發揮優勢專業集群效應,提高人才培養競爭力。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強化統籌管理,重點做好對新建本科院校的指導工作,綜合施策、做優增量,增設區域發展急需的理工農醫專業,對本地區布點量大、就業率過低的專業及相近專業,原則上不再支持增設,對辦學質量不高的專業,要盡快調整

      《通知》提出,提升專業設置與區域發展匹配度。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對本地區人才供需關系進行前瞻性研判,開展專業設置與區域發展匹配度分析,于7月31日前發布本年度省級急需本科專業清單和過剩專業預警清單,并做好增設專業形式審核工作,對不符合工作要求的高校及時提出反饋意見。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開展2025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工作的通知

    教高司函〔2025〕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及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有關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動態調整高校學科專業的決策部署,對標《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年)》,按照《高等教育學科專業設置調整優化行動方案(2025—2027年)》有關要求,聚焦高校專業結構優化,及時培養中國式現代化建設需要的各類人才,我司組織開展2025年度本科專業設置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以國家戰略、市場需求和科技發展為牽引優化專業設置。把優化專業設置作為高等教育改革重點,科學調整專業設置和人才培養模式,深化新工科、新醫科、新農科、新文科建設,推動課程體系與教學內容重塑,對現有專業升級改造,培育交叉融合的新興專業,打造特色優勢專業集群,不斷提高高等教育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契合度,為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二)加快布局急需緊缺專業。支持高校瞄準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生物技術、量子科技、新能源、新材料、低空經濟、具身智能、自動駕駛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涉外法治、國際傳播、國際組織、金融科技等關鍵領域,以及護理康養、文化旅游、物流等現代服務業布局相關專業,有的放矢培養國家戰略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

      (三)加大專業調整力度,分類推動高校優化專業設置。引導高校分類發展、特色發展,鼓勵高校突出優勢特色調整專業結構,發揮優勢專業集群效應,提高人才培養競爭力。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強化統籌管理,重點做好對新建本科院校的指導工作,綜合施策、做優增量,增設區域發展急需的理工農醫專業,對本地區布點量大、就業率過低的專業及相近專業,原則上不再支持增設,對辦學質量不高的專業,要盡快調整。

      (四)提升專業設置與區域發展匹配度。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對本地區人才供需關系進行前瞻性研判,開展專業設置與區域發展匹配度分析,于7月31日前發布本年度省級急需本科專業清單和過剩專業預警清單,并做好增設專業形式審核工作,對不符合工作要求的高校及時提出反饋意見。

      二、申報方式

      (一)普通高等學校新增本科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專業、調整專業學位授予門類或修業年限、撤銷專業等,在2025年7月1日—7月31日集中進行備案或審批申請。

      健全國家戰略急需和新興領域專業超常設置機制,有關專業不受集中申報時間限制,建立“需求觸發、即時啟動”設置機制,由教育部指導有條件、有基礎的高校開展專業籌設工作。

      2024年已預申報和已申報但未獲批的專業,可直接正式申報;已預申報相近專業、需調整正式申報專業的,以及未預申報但屬于急需專業的,需在7月15日前提交說明材料,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再申報。計劃于明年申請增設的專業,需按要求進行預申報。

      (二)高校申請設置《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的國家控制布點專業(專業代碼后加K表示),以及尚未列入目錄的新專業(以下簡稱目錄外新專業),統一在教育部網上服務大廳(網址:zwfw.moe.gov.cn,以下簡稱大廳)進行審批。

      (三)申請設置以上兩類專業外的其他專業(含已獲批開展中外合作辦學的專業補充備案)、調整專業學位授予門類或修業年限,以及撤銷專業等,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與服務平臺(網址:gdjy.moe.edu.cn,以下簡稱平臺)進行備案。此外,預申報相關材料均在平臺提交。

      (四)申請調整專業名稱,如調整為國家控制布點專業或目錄外新專業,按增設該專業的審批程序在大廳辦理;如調整為目錄內專業(除國家控制布點專業外),按增設該專業的備案程序在平臺辦理。

      三、申報程序

      (一)網絡申報。2025年7月31日前,高校指定專門人員分別登錄大廳和平臺,按照網上操作提示,填寫并導出專業設置申請表,經學校負責人簽字并蓋章后,連同校內審議意見一并掃描上傳。

      申報增設專業需面向有關行業產業做好充分調研并形成調研報告,前瞻研判未來行業產業對人才的數量層次結構、知識能力素質的新要求,科學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加快教學內容迭代更新,強化學生實習實踐。

      (二)網絡公示和意見反饋。申報新增專業材料分別在大廳和平臺公示1個月,同期我司組織專家開展線上審讀。高校可在線查看公示情況和審讀意見,并進行意見研究處理。

      (三)主管部門匯總報送。2025年9月30日前,高校主管部門通過平臺將正式申報文件和專業匯總表等一并掃描上傳。無需寄送紙質文件。

      四、其他工作

      (一)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各直屬高校根據已報送教育部備案的學科專業改革實施方案,撰寫年度落實情況專題報告,2025年10月31日前通過平臺“落實改革方案”專欄上傳。

      (二)各高校應于2025年9月30日前在平臺核對本校專業設置情況,同步更新各專業負責人、人才培養方案修訂情況等,并填報停招專業。未按時完成的,將影響下一年度專業申報。

      (三)各省(區、市)向教育部正式來函申請設置或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來函明確擬新建的本科高校,應在平臺申請獲取臨時賬號,同步開展專業備案。申請設置國控專業的,須在大廳以相關法人身份注冊賬號,同步提交專業審批申請。

      五、聯系方式

      政策咨詢: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綜合處 劉楠、谷雨,010-66097814。

      大廳技術咨詢:教育部信息中心 康瑀、程翔,010-66097793/2045。

      平臺技術咨詢:鄭陽,010-58582624,13811520169。

      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將此項工作部署至所屬普通本科高校。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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