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廳函〔2025〕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教育大會上的重要講話和關于教材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年)》部署要求,依據教育部大中小學課程教材研究項目管理的規定,現啟動2025年度教育部大中小學課程教材研究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項目定位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聚焦大中小學課程、教材建設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統籌開展基礎理論、實踐應用、國際比較、戰略前沿等研究。
(二)項目類型
本次受理申報的教育部大中小學課程教材研究項目分為重大項目、重點項目、一般項目三類。
1.重大項目:設置5—8項,研究期限為2—3年,資助經費50—80萬元/項。
2.重點項目:設置15—20項,研究期限為1—2年,資助經費20萬元/項。
3.一般項目:設置20項,研究期限為1—2年,資助經費10萬元/項。
(三)選題指南
本年度發布重大項目、重點項目選題指南(附件1),項目申報人可按照選題指南申報,也可自擬題目申報。如按選題指南中所列選題申報,不得更改選題名稱;重大項目確有必要,可對選題說明中的研究內容適當微調,但不得大幅壓縮或改變。一般項目不設選題指南,由項目申報人自擬題目申報。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人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學風優良。
2.須具有副高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者具有博士學位。其中,重大項目申報人須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廳局級(含)以上職務。教育部機關在編工作人員不得申報或者參與申報。
3.為確保項目申報人和項目組成員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從事項目研究,2025年度教育部大中小學課程教材研究項目申報作如下限定:
(1)項目申報人即項目負責人,限1人。申報人同年度只能申報1個教育部大中小學課程教材研究項目,且不得作為教育部大中小學課程教材研究項目其他項目組成員。已主持國家級或省部級重大項目未結項者,不得申報重大項目。
(2)已獲得立項的國家級和省部級項目及其子項目,不得重復申報本項目;申報本項目的相關研究,已獲得其他資助的,應當在申報材料中說明所申報項目與已承擔項目的聯系和區別。不得以已出版或發表的內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報本項目。
(3)同一人員作為項目組成員同年度最多可參與2個教育部大中小學課程教材研究項目的申報。項目組成員參與須征得本人同意。
(二)申報單位
項目申報人所在單位應在相關研究領域具有較強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學術積累,并設有專門負責科研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能夠為開展項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條件。
其中,出版單位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方可組織申報:(1)出版過現行中小學國家課程教材;(2)出版過不少于20種職業教育國家規劃教材;(3)出版過不少于20種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國家級規劃教材;(4)出版過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教材;(5)具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或工作站。
三、申報辦法
(一)申報組織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高等學校、符合條件的出版單位、獨立設置的省級(含)以上科研院所組織申報。項目申報人須依托所在單位申報。不直接受理個人申報。
(二)申報方式
項目申報通過“教育部大中小學課程教材研究項目管理系統”(https://www.zsjcgz.cn/dzxxmgl/login)在線進行,操作流程詳見系統首頁。系統于6月5日8時至6月30日17時開放,逾期關閉,不再受理。
1.注冊與審核。項目申報人所在單位登錄系統,提交單位賬號注冊申請,并為項目申報人開通賬號。省屬高等學校、獨立設置的省級科研院所的賬號申請由所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審核;非省屬高等學校(含部省合建高等學校)、出版單位、獨立設置的省級以上科研院所的賬號申請由項目辦公室審核。請各單位于6月16日前完成賬號審核。
2.組織填報。項目申報人登錄系統進行填報,提交所在單位審核,所在單位簽署同意意見并加蓋公章。各單位匯總所有項目申報人的申報材料,與《申報數據匯總表》一并通過單位賬戶統一提交。
四、紀律要求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統籌領導。按照教育部大中小學課程教材研究項目管理的規定,切實履行各項工作職責,嚴把政治方向關和學術質量關,確保申報工作有序落實。
(二)各單位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嚴明紀律要求,督促申報人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按規定完成項目填報,確保無知識產權爭議、無違背科研誠信等行為。
(三)申報人要弘揚崇尚精品、嚴謹治學、嚴守誠信、認真負責的優良學風,如實填寫申報信息。其中,項目論證部分不得直接或間接透露個人信息或相關背景資料,否則取消申報資格。
五、評審和公示
教育部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對評審結果進行公示。
聯系人及電話:
項目辦公室 馮 漪 010-58582272
技術咨詢 黃雅琴 010-58556238
附件:
1.教育部大中小學課程教材研究項目2025年度重大項目和重點項目選題指南
教育部辦公廳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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