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教育在線
    中國教育在線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技術創新中心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
    2021-03-17 09:43:00
    浙江省人民政府
    作者: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高水平創新型省份,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構建和完善技術創新中心體系,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窗口”,全面落實人才強省、創新強省首位戰略,聚焦“互聯網+”、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創高地建設,堅持“四個面向”,以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為動力,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圍繞創新鏈布局產業鏈,加快構建由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省技術創新中心和省級企業研發機構(統稱技術創新中心)組成的技術創新中心體系,為實現產業基礎高級化和產業鏈現代化,建設全球先進制造業基地,著力構建新發展格局提供強大技術支撐。

      (二)建設目標。到2025年,爭取綜合類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在浙江布點,爭創領域類國家技術創新中心1—2家,建設省技術創新中心10—15家,新建省重點企業研究院100家、省企業研究院1000家,省高新技術企業研發中心數量大幅增加,支撐引領創新驅動發展的技術供給能力顯著增強,基本建成特色優勢明顯的技術創新中心體系。到2035年,在三大科創高地領域取得一批標志性創新成果,在若干細分戰略技術領域實現從跟跑、并跑到領跑的轉變,基本實現重點產業鏈關鍵核心技術自主可控。

      二、建設布局

      (一)構建定位清晰、層次分明、有機銜接的技術創新中心體系。國家技術創新中心以落實國家科技創新重大戰略任務部署、突破制約國家產業安全的關鍵技術瓶頸為核心使命。省技術創新中心核心任務是落實省科技創新重大戰略任務部署,組織開展“卡脖子”問題和前沿技術攻關。省級企業研發機構是企業設立的獨立或非獨立研發機構,包括省重點企業研究院、省企業研究院、省高新技術企業研發中心,主要任務是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二)重點建設領域。國家和省技術創新中心重點面向煉化一體化與新材料、汽車及零部件、現代紡織、數字安防、集成電路、網絡通信、生物醫藥、智能制造、新能源、城市大腦、現代農業、環境治理等關系我省長遠發展、影響產業安全、參與國內外競爭的關鍵技術領域布局建設。省級企業研發機構主要面向戰略性新興產業或當地重點發展的支柱產業、主導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領域布局建設。

      (三)積極爭創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爭取長三角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在浙江布點,與長三角其他省市共同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綜合類國家技術創新中心。支持設區市政府或省級有關部門聯合創新型領軍企業、高校、科研院所,集聚整合科研力量和創新資源,爭創領域類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領域類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參與長三角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建設。

      (四)高質量謀劃建設省技術創新中心。由省級層面主動設計,設區市政府或省級有關部門推薦,依托創新能力突出的領軍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整合產業鏈上下游優勢創新資源,布局建設綜合性或專業化的省技術創新中心。創新中心采用強核心、多基地、網絡化的組織架構,在創新戰略規劃、研究領域布局、攻關任務協同及制度建設、運營管理、資源配置等方面實行一體統籌,打造世界一流的引領型、樞紐型、開放型重大科技創新平臺,集聚國內外頂尖人才,產出重大標志性成果。優先在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科創走廊、國家和省級高新區、“萬畝千億”新產業平臺等布局建設省技術創新中心。

      (五)優化布局省重點企業研究院。深化省重點企業研究院建設,打造產業鏈重要環節單點技術創新優勢,增強產業鏈話語權。優化提升已建省重點企業研究院,對績效評價優秀的加大支持力度,對不合格的予以調整或淘汰。新建一批省重點企業研究院,重點支持已建有省企業研究院的頭部企業、隱形冠軍和單項冠軍等高新技術骨干企業升級建設省重點企業研究院。

      (六)加快建設省企業研究院。整合企業內外部創新資源,加快布局建設省企業研究院,推動企業由模仿跟蹤創新向自主創新轉變。支持企業以省高新技術企業研發中心為基礎,與高校、科研院所聯合組建或自建省企業研究院。實行省企業研究院認定門檻制,達到條件的一般應予以認定。

      (七)培育壯大省高新技術企業研發中心。加快布局建設省高新技術企業研發中心,推動企業轉化科技成果和促進技術進步。提高省高新技術企業研發中心覆蓋率,實行省高新技術企業研發中心認定備案制,認定管理權限下放至各設區市,認定結果報省科技廳備案。

      三、重點建設任務

      (一)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堅持清單化推進以基礎研究引領應用研究、以應用研究倒逼基礎研究,支持技術創新中心以清單任務為牽引,采用自主研發、聯合開發、海外并購、國際合作等方式加強技術攻關。對具有明確替代目標、技術路線清晰、基礎條件較好的“卡脖子”攻關任務,以擇優委托或應急攻關等方式,支持技術創新中心牽頭承擔國家和省科技計劃項目。支持技術創新中心面向新一輪科技革命與產業變革,謀劃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規劃,提出重大技術創新方向,開展前沿技術研發。到2025年,突破一批“卡脖子”技術,搶占一批前沿技術制高點,布局一批國內外高價值發明專利,在重點領域取得重大標志性成果100項。

      (二)加快重大創新成果轉化。支持技術創新中心建設共性技術平臺,加快推動創新成果中試熟化與產業化。優先支持重大科技成果納入首臺套產品和浙江制造精品目錄。在各類政府招標投標、技術改造投資、智能制造、智能化改造、產業鏈協同創新和科技研發等項目中,對購置使用首臺套產品的,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支持。鼓勵技術創新中心成立由科研團隊持股的輕資產、混合所有制公司,支持科研人員帶著創新成果兼職創新創業。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基金、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和科技保險等作用,探索通過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知識產權質押、研發保險等方式,為科技成果轉化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科技金融服務。到2025年,關鍵材料、關鍵零部件和關鍵產品進口替代取得重大突破,形成100項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省級地方標準。

      (三)強化優勢創新力量協同。以技術創新中心為載體,支持領軍企業整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建立創新聯合體,帶動產業鏈上下游企業融通創新。推動技術創新中心與實驗室、制造業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分工協作,加強與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新型研發機構等協同聯動,采取研發合同制、項目經理制、“揭榜掛帥”、賽馬制等形式,吸引國內外創新力量開展聯合攻關,打造高效協同的創新生態圈。

      (四)為中小企業提供創新服務。支持技術創新中心搭建專業化眾創空間和孵化服務載體,加強資源開放共享,孵化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業。提升技術創新服務市場化水平,為企業提供按需定制的技術創新服務和整體化解決方案。強化技術創新中心為中小企業提供原創關鍵技術供給導向,開放課題、研發合同項目可擇優視同省級重點研發計劃項目。

      (五)促進國內外高層次科技合作。支持技術創新中心參與實施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鼓勵技術創新中心在國際創新人才密集區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布局國際科技合作節點,采取并購、收購或直接投資等方式建立海外研發機構。依托技術創新中心加強長三角創新資源整合,在集成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能等重點領域聯合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六)培育引進高端技術創新人才。深入實施“鯤鵬行動”、培育引進領軍型創新團隊等人才計劃,支持技術創新中心大力引進國際頂尖創新人才,著力培育優秀青年人才,高起點、高標準建設結構合理的創新人才團隊。鼓勵技術創新中心與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開展廣泛人才合作,建立柔性引才引智機制,打造開放的人才生態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聯合技術創新中心共同培養碩士、博士研究生,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到2025年,引進集聚全球頂尖和國家級科技領軍人才300名,新增高層次創新創業團隊100個。

      (七)支撐創新型產業集群建設。加強技術創新中心與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科創走廊、國家和省級高新區、“萬畝千億”新產業平臺的深度融合,強化創新鏈產業鏈精準對接,發揮對區域創新的輻射帶動作用,加快培育建設創新型產業集群。到2025年,培育10家創新型千億級龍頭企業、100家創新型領軍企業,形成智能物聯、集成電路、網絡通信等世界級數字經濟產業集群和高端裝備、生物醫藥、新材料等創新型產業集群,推動若干重點產業進入全球價值鏈中高端。

      四、保障措施

      (一)深化體制機制創新。針對不同領域競爭態勢和創新規律,探索技術創新中心不同類型的組建模式,建立與各類技術創新中心定位、目標和任務相適應的治理結構,支持開展項目、基地、人才、資金一體化配置試點。鼓勵先行先試改革,賦予技術創新中心在創新方向選擇、科研立項管理、技術路線調整、人才引進培養、科研成果處置和經費使用等方面的自主權。支持技術創新中心開展人才使用、管理和激勵等創新政策試點,以市場化、報備員額制、“雙聘”等多種手段開展人才選拔與聘任,打通技術創新中心與高校、科研院所、企業人才流動通道,突破人才二元體制障礙。對符合條件的技術創新中心可賦予相應的職稱評審權,開展職稱自主評定試點。落實科技成果轉化獎勵、股權分紅激勵、所得稅延期繳納等政策措施,建立市場化的績效評價與收入分配激勵機制。

      (二)加強統籌協調。省科技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審議技術創新中心建設發展的重大政策、重大任務,協調重大事項。省科技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加強對技術創新中心建設的統籌布局,建立省市縣聯動和部門協同機制,加大對技術創新中心的支撐保障力度,在經費使用、人才引進及用地、用能、科研設施等基本建設方面給予傾斜支持,重點保障創新生態圈的發展空間。支持現有省制造業創新中心、省產業創新中心通過完善功能等方式建設省技術創新中心。支持符合條件的省技術創新中心建設省制造業創新中心、省產業創新中心。推動同類的省級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整合共建,共創國家中心。

      (三)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新獲批建設的國家技術創新中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支持;省技術創新中心實施創建制,省市縣三級聯動支持。建設期內省財政給予首年創建經費補助,第2年起根據年度建設進度、績效評價等情況給予后續支持;市縣財政合計補助經費不得低于省財政補助的2倍。省技術創新中心依托建設單位承擔主要投入責任,采取會員制、股份制、協議制、創投基金、產業基金等多種方式,吸引企業、高校、科研院所、金融與社會資本等共同投入建設,形成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機制,逐步實現自我運營。對創建期間已獲得省技術創新中心或省制造業創新中心財政資金支持的主要依托建設單位,再牽頭建設新的省制造業創新中心或省技術創新中心的,省財政資金按從高不重復原則予以支持。新獲批建設的省重點企業研究院,省財政對其研發項目按規定給予支持。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給予新建省企業研究院、省高新技術企業研發中心獎勵補助。

      (四)強化績效評價。堅持把論文寫在浙江的大地上、把科技成果應用在實現現代化的偉大事業中的導向,完善符合技術創新規律的考核評價機制,建立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和動態監測制度,對技術創新中心開展定性與定量評價。深化優勝劣汰、有序進出的動態管理機制,對連續兩次評價不合格的技術創新中心予以摘牌。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3月1日

    免責聲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來源:中國教育在線”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本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經本站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中國教育在線”,違者本站將依法追究責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來源為其他媒體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站轉載出于非商業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聯系。

    相關新聞
    91精品国产综合久久小仙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