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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南大學2025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2025-04-21 11:09
    東南大學
    作者:

      東南大學是我國最早建立的高等學府之一,秉承“止于至善”的校訓,贏得了“以科學名世,以人才報國”的廣泛贊譽。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我校2025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東南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后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5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理想信念堅定,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思想品德優良,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并有志于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

      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綜合素質優秀的考生。

      第二類:基礎學科拔尖,高中階段在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中國化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等五項學科競賽中獲得全國決賽二等獎及以上的考生。

      二、招生專業及省市


      說明:

      (1)考生高考體檢結果需符合報考專業類的相關要求,其中Ⅰ指色弱不能被錄取,Ⅱ指色盲不能被錄取。

      (2)分省招生專業及計劃詳見報名系統,其中第二類考生單列計劃,不占用系統中公布的招生計劃,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選考科目符合報考專業(類)要求方可報名。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4月21日至5月10日考生可登錄東南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86),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報名時,考生需根據自己的學科特長和專業興趣填報1個專業(類)志愿,我校不再安排專業調劑,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選考科目應符合填報專業的科目要求。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報名審核通過考生均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三)東南大學考核

      1、初試

      我校擬于6月15日左右組織初試,具體安排將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和報名平臺另行通知。審核通過的第一類考生參加初試,須于6月1日-6月5日12:00前,登錄報名平臺確認是否參加初試并交費。逾期未完成確認的或未完成交費的,均視為放棄后續選拔。對確認參加初試又無故放棄的,我校將如實記錄并通報生源省份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我校依據考生初試成績,按照分省各專業計劃的4倍,分別劃定各省(區、市)各專業復試資格線。末位如出現同分情況,同分考生均獲得復試資格。初試不合格不再進入后續選拔環節、不計校測成績。

      第二類考生不參加初試,直接入圍校測復試。

      2、復試確認

      入圍校測復試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登錄東南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進行校測復試確認并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放棄、未確認或未完成承諾書的考生,將被取消入圍復試資格,不再進入后續選拔環節。

      3.復試:

      我校擬于6月20日左右組織復試,測試分為體育測試和綜合面試。測試具體安排將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和報名平臺另行通知。

      (1)體育測試。體育測試實行合格考,不計入高校考核總分,未達到合格要求的考生不再參與后續排隊錄取。具體測試方案詳見附件。

      (2)綜合面試。綜合面試將結合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供的考生綜合素質檔案,主要考察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創新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發展潛力等。面試采取考生、考場、評委“三隨機”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學校招生流程所作調整,將另行通知。

      (四)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高考滿分×850+校測成績。校測成績滿分150分,其中初試成績滿分100分、復試成績滿分50分;對第二類考生,校測成績即復試成績(滿分150分)。

      2、確定錄取名單

      對于第一類考生,根據相關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名額,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專業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當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高考成績、校測成績進行錄取。若仍然相同,報考文科類專業考生依次比較語文、英語(外語)、數學成績,報考理科類專業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英語(外語)成績。

      對于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該省市同科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予以錄取。

      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并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并公示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后續高考志愿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后續各批次高考志愿錄取。

      四、培養方案

      圍繞黨和國家在新時代賦予“雙一流”高校的使命,堅持立德樹人,面向國家重大戰略需求,聚焦關鍵領域以及國家人才緊缺領域,大力推進教育教學改革和條件資源建設,努力造就具有家國情懷和國際視野、擔當引領未來和造福人類的領軍人才。各招生專業(類)均設立單獨的培養方案,具體以各學院公布為準。其中哲學專業依托人文學院培養,數學類專業依托數學學院和人工智能學院進行培養,包含兩套培養方案,物理學類專業依托物理學院和集成電路學院進行培養,包含兩套培養方案,化學專業依托化學化工學院培養。

      (一)階段性考核和分流補入辦法

      實施本碩博銜接的人才培養模式,實行完全學分制,本科采用3至4年的彈性學習年限。入學后一般不得調整專業,確有特殊困難或者特殊需要,無法繼續在學校強基計劃錄取專業學習的,可以申請在學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范圍內轉到相近專業,不得轉到其他普通類專業。

      實行階段性學業考核和動態退出與補入機制。各學院制定實施細則,每學年對強基生進行一次階段性學業考核,并實施動態進出機制,確保強基生的培養質量。學業考核未達到強基計劃培養要求的學生應退出強基計劃,原則上應轉入本專業的普通班就讀;如本專業沒有普通班,學校將提前明確退出學生可轉入的相近專業范圍,且學生高考成績須達到擬轉入專業同一生源地相應年份錄取成績。原則上不再遴選補入本科三年級及以上學生。

      強基生也可申請自愿退出強基計劃。退出強基計劃的學生原則上不得再轉專業,不再具有申請免試攻讀研究生資格,不再享受強基生的相關待遇。

      (二)本碩博銜接培養方案

      學校按照“厚基礎、寬口徑、重交叉、強創新”的培養路徑,整合全校優質教育教學資源,重構本碩博銜接的培養體系。本科階段旨在夯實基礎學科能力素養,培養學生創新意識,激發學生創新欲望;碩博階段旨在本學科或交叉學科進行深入研究,并做出創造性成果。

      對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制定獨立的培養方案,單獨編班組織教學,配備一流的師資,提供一流的學習條件,創造一流的學術環境與氛圍,實施導師制、書院制、完全學分制與小班化、個性化、國際化、卓越化、本研一體化的“三制五化”相結合的人才培養新模式,構建能夠更好激發學生潛能與創造力的拔尖創新人才培養體系。

      (三)其他激勵機制

      1、推薦研究生(含直博)

      我校對符合培養要求的強基計劃學生實行本研銜接培養。進入研究生階段后,學生主要在強基計劃所在基礎學科專業進行培養,部分學生也可根據培養方案在高端芯片與軟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進制造和國家安全等關鍵領域以及國家人才緊缺的人文社會科學領域進行學科交叉培養。本研銜接專業范圍見各強基計劃招生專業培養方案,具體專業招生名額以當年度學校公布的工作方案為準。

      2、獎學金

      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在本科階段優先享受校長獎學金等高級別獎勵,并設立專門獎學金。

      3、國際交流

      本科階段,資助強基計劃學生赴海外國際高水平大學學習交流,為每位學生提供至少一次參加國外課程學習、國際高水平競賽、國際暑期學校、國際聯合畢業設計等各類國際交流項目或活動的機會。

      4、科學研究

      本科階段,為每名學生配備師德高尚、學術精湛、教學水準高的導師,學生提前進入導師課題組,參與重大科研項目等課題研究;強基計劃學生在參加科研訓練項目、創新實踐活動等方面享有優先權;學校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前沿科學中心和協同創新中心等重大科研平臺優先面向強基計劃學生開放。

      5、榮譽

      設立一批“榮譽課程”;在評獎評優中,設立強基計劃新生獎學金覆蓋全體新生,設立強基計劃專項獎學金,并在校長獎學金中單列名額。

      五、其他說明

      (一)關于學生綜合素質檔案,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二)對于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后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東南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準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東南大學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接受東南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

      (四)東南大學強基計劃招生錄取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若教育部2025年招生政策發生改變,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七、咨詢方式

      地址:南京市江寧區東南大學路2號

      郵編:211189

      招生咨詢電話:4006910286

      電子郵箱:zhaoban@seu.edu.cn

      各院系培養咨詢電話:

      人文學院張老師 電話:19850840174

      數學學院王老師 電話:15996275302

      人工智能學院金老師 電話:13605159685

      物理學院陳老師 電話:13851829045

      集成電路學院老師 電話:025-52091536

      化學化工學院劉老師 電話:13914722818

      東南大學招生網:https://zsb.seu.edu.cn

      東南大學紀委(監察處):025-52090126

      陽光高考信息平臺:https://gaokao.chsi.com.cn

      八、本簡章由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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