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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東師范大學2025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2025-04-17 17:37
    華東師范大學
    作者:

      根據教育部《關于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文件要求,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教育部批準,我校2025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華東師范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后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5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并有志于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研究、學術研究工作的高考成績優異的高中畢業考生均可申請報名。

      二、招生專業(方向)及招生計劃

      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基礎理科學科以及國家人才緊缺的社會科學與人文學科領域,招生專業、選考科目、科類要求及招生計劃見下表:

      注:在實行“3+1+2”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文科組專業只投放首選歷史計劃。

      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我校強基計劃報名系統。考生只可選擇一個專業組,文科組可填報1-2個專業,理科組可填報1-4專業,并選擇是否服從專業調劑。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2025年4月18日至5月7日12時考生可登錄強基計劃報名系統(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69),按要求準確、完整地成功完成網上報名。

      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考生確認

      考生須在2025年6月10日至6月20日進入報名系統確認參加學校校測。對于確認不參加校測或逾期未確認參加校測的考生視為放棄我校強基計劃入圍資格。

      (四)入圍校測辦法

      6月26日前(具體根據省級教育考試機構提供高考成績時間確定),對于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的高考總成績,下同)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特殊類型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確認參加學校校測的考生,學校按不超過分省分專業組招生計劃數的4倍,依據入圍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各省入圍我校校測考生名單,入圍成績相同,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

      入圍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理科組:入圍成績=高考成績+高考數學單科成績*0.5

      文科組:入圍成績=高考成績+高考語文單科成績*0.5

      (五)學校校測

      暫定于7月2日至7月3日舉行學校校測,校測包含筆試、面試及體育測試3項,校測地點為華東師范大學閔行校區(上海市東川路500號),具體測試時間及考場信息以學校招辦網站公告為準。

      筆試:理科組測試科目為數學,文科組測試科目為文科綜合。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面試:學校組織專家對學生進行多對一面試,主要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學業志向、創新能力、創新潛質等。面試考核參考學生綜合素質檔案,考核過程全程錄音錄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體育測試:體育測試科目為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測試標準參考高中生健康體質標準。參加我校強基計劃體育測試的考生,均須自行購買測試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并于測試當天提交保險單據原件。考生因身體原因不能參加體育測試的,須填寫《免體育測試申請表》(見附件1),并于學校校測時間前一周將申請表掃描件、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掃描件、所在中學出具的考生體育情況達教育部相關要求的證明(須簽字蓋章)掃描件發送至我學校招辦郵箱,經我校審核通過后可免予參加體育測試。考生在面試報到時須攜帶以上相關原件備查。

      學校以筆試成績+面試成績作為校測成績,校測成績滿分200分。沒有參加學校校測的考生不能進行強基計劃錄取,視為自動放棄強基計劃錄取資格。

      (六)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計算辦法

      以高考成績占85%、校測成績占15%計算綜合成績,公式如下:

      綜合成績(滿分1000分)=高考成績÷高考滿分×850+校測成績÷校測成績滿分×150,綜合成績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數。

      2.體檢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https://gaokao.chsi.com.cn/gkxx/zcdh/200702/20070228/754576.html)要求,患有指導意見第一部分疾病的考生,我校強基計劃不予錄取;患有指導意見第二部分第1、2、3條疾病的考生不能錄取到我校強基計劃生物科學專業。

      3.確定錄取名單

      根據考生填報志愿和在相關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計劃,按分數優先原則,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和專業。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比較高考文化成績中的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對達到所在省份專業組綜合成績最低錄取分數線(含同分處理成績),但未達到所填報專業分數要求、且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專業不服從調劑者,將進行退檔處理。

      校招生工作委員會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并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暫定于7月5日前公布錄取結果。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后續高考志愿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后續各批次高考志愿錄取。

      四、培養方案

      學校匯聚校內外資源,統籌推進“強基計劃”學生培養,在品格養成、課程學習、名師引領、高質量國際交流、進階式學術訓練、本碩博銜接培養、學分制和學業支持系統等方面多措并舉,并享受學校卓越學院(“強基計劃”學生將自動進入卓越學院)提供的各類資源,保障“強基計劃”學生的高質量培養。

      (一)挑戰更高難度、更具個性化的培養方案。學校為“強基計劃”學生設置更具挑戰性的培養方案,包含全英文課程、榮譽課程等,強調思維和能力的雙重訓練。學生可根據個人發展需要申請定制個性化培養方案。

      (二)小班制教學和導師制。配置高質量的師資開展小班化教學,選聘校內外優秀教師擔任導師。

      (三)進階式學術訓練。學校開放重點實驗室,打造專項學術研究項目,設置大一到大四的進階式學術訓練計劃,推動學生早進實驗室、早進團隊、早進課題組,保障學生100%體驗完整科研訓練的機會。

      (四)高質量國際交流。邀請海內外名師開設講座和高水平課程,支持學生參加國內外學術會議、交流項目或科研實習。通過定制項目的方式讓學生在大學期間有多元文化體驗的經歷。

      (五)本碩博銜接培養。實施學分制和開放的選課制度,學生可以選修研究生階段課程;強基計劃學生完成規定的本科階段有關課程,達到轉段要求后,按照《華東師范大學強基計劃學生本研銜接轉段工作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直接進入研究生培養階段,并鼓勵直接攻讀博士學位。

      (六)階段性考核和進出機制。學校每學年對學生的興趣志向、學業狀態、學術成果等進行全方位考察和全過程評估,未通過考核者將退出“強基計劃”,不再享受強基計劃有關政策。

      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入校后原則上不得轉入強基計劃之外的專業就讀。

      五、本研轉段專業范圍

      我校對符合培養要求的強基計劃學生實行本研銜接培養。強基計劃學生原則上在當年強基計劃招生專業范圍內,結合本人情況、意愿,及研究生階段院系和學科的接收條件及招生導師等情況,申請轉段進入博士生或碩士生階段(鼓勵轉入博士生階段)深造。確有必要的,可結合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在原有強基計劃關鍵領域范圍內進行學科交叉培養,重點向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生物技術、量子科技等領域傾斜。具體可申請轉段的學科專業范圍(含研究生階段)以當年轉段工作細則為準。

      六、其他說明

      (一)關于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后,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對于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后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二)我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三)招考信息通過強基計劃報名系統或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報名后應及時關注網站信息;未及時查詢網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擔。

      (四)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學校校測工作方案可能將有所調整,屆時會在學校招辦網站發布公告。

      (五)若教育部或有關部門有相關調整,我校將作相應調整。未盡事宜按教育部或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七、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華東師范大學拔尖與卓越學生培養工作領導小組和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的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八、聯系方式

      (一)學校招生辦公室

      咨詢電話:021-62232212

      傳真:021-62601671

      電子郵箱:zsb@ecnu.edu.cn

      學校本科招生網:zsb.ecnu.edu.cn

      微信公眾號:華東師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普陀區中山北路3663號(200062)

      (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

      監督電話:021-54344605;

      監督郵箱:jwjc@admin.ecnu.edu.cn。

      九、本簡章由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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