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科技大學坐落于素有“天府之國”美譽的四川省成都市,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國家首批“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大學,首批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被譽為“中國民族電子工業搖籃”和“中國電子類院校排頭兵”。
學校始建于1956年,原名成都電訊工程學院,是在周恩來總理的親自部署下,由交通大學(現上海交通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南京工學院(現東南大學)、華南工學院(現華南理工大學)的電訊工程有關專業合并創建而成。學校1960年被中共中央列為全國重點高等學校,1961年被中共中央確定為七所國防工業院校之一,1988年更名為電子科技大學。歷經70載建設,學校已發展成為一所完整覆蓋整個電子信息類學科,以電子信息科學技術為核心,以工為主,理工滲透,理、工、管、文、醫協調發展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學,成為國內電子信息領域高新技術的源頭、創新人才的基地。
一、招考方式
(一)全國統一考試
(二)推薦免試
(三)強軍計劃

招生專業、考試科目、擬招生人數等信息詳見“電子科技大學研招網”發布的《電子科技大學2027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目錄》。
二、報考條件
(一)全國統一考試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誠實守信。
2.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3.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包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后滿2年及以上人員,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且符合我校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的不得報考碩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國家教育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考碩士研究生。
5.報名參加工商管理(代碼為125100)、公共管理(代碼為125200)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4各項的要求。
(2)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或本科結業后,符合我校相關學業要求,達到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③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6.報考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碩士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4各項的要求。
(2)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規定。
(3)應屆本科畢業生或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的往屆本科畢業生。應屆本科畢業生須在錄取當年入學前(以學校當年開學報到時間為準)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4)對于已經獲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人員原則上不接收報考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
(5)在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期間考取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人員,其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安排按四川省相關規定執行。
7.報考100200臨床醫學、100300口腔醫學、105400護理、105500藥學專業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4各項的要求。
(2)應屆本科畢業生或已取得學士學位證的往屆本科畢業生或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應屆本科畢業生須在錄取當年入學前(以學校當年開學報到時間為準)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注:(1)應屆本科畢業生、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等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須在錄取當年入學前(以學校當年開學報到時間為準)取得國家承認的國(境)內高校本科畢業證書或經相關專業機構認證的國(境)外教育機構合法學歷學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有關時限計算從學歷學位證書日期開始至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以學校當年開學報到時間為準)截止。
(3)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的書面同意。
(4)“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人數以教育部正式下達計劃為準。根據民族地區鄉村振興發展、急需緊缺人才和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需要,結合我校優勢學科專業情況,“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僅001信息與通信工程學院、002電子科學與工程學院、007資源與環境學院、008計算機科學與工程學院、009信息與軟件工程學院專業學位招生專業,013醫學院105102兒科學,以及015經濟與管理學院、016公共管理學院、018馬克思主義學院招生專業接收考生報考。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根據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結合我校優勢學科專業及國家急需專業情況,“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僅在部分學院和學科專業接收考生報考。具體接收報考專業為在我校招生專業目錄中明確備注有“可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專業,其余專業不可報名。
(6)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
(7)錄取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只從參加管理類綜合能力考試的考生中選拔。
(8)服務期限內的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畢業生報考須同時滿足國家和四川省有關部門要求。若因考生違約、隱瞞相關信息等情況導致不能報考、錄取、入學、畢業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推薦免試
符合我校關于2027年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的通知有關要求。
(三)強軍計劃
強軍計劃考生按軍隊相關部門的規定辦理。
注:強軍計劃招生人數以教育部正式下達計劃為準。
三、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26年10月15日-10月24日(每日9:00-22:00)
網上預報名時間:2026年10月9日-10月12日(每日9:00-22:00)
網址:https://yz.chsi.com.cn
要求:1.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報公告要求參加網上報名,并按規定采集報名照片、繳納報考費、上傳報考點要求的核驗材料,逾期不再補辦。每名考生只能填報我校一個專業志愿。網上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或重新填報網上報名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報考類別:非定向就業:入學時須調入個人檔案,畢業前按學校推薦、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定向就業:錄取前應當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不調入個人檔案。
(2)已被招生單位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3)符合享受初試加分、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免初試或報考專項計劃有關條件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申請信息。有關部門、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我校在復試前進行復審,確定考生的相應資格。其中,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資格由報考點進行初審,其余資格由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初審。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含復審)未通過的,不享受相應的加分、照顧、免初試政策,或不得參加有關專項計劃初、復試。
(4)申請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和申請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的考生,須在復試前向學校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限士兵)進行復核。審核或復核未通過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參加復試,僅可在調劑階段按規定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若報名時申請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并審核通過,調劑階段可按規定申請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若報名時未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的,不可參加“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調劑。
(5)報考強軍計劃考生,網上報名必須選擇“電子科技大學”報考點。
(6)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按軍隊相關部門規定執行。
(7)考生應主動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我校研究生招生網站等,了解有關報考工作安排。
(8)所有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參加報名,須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積極配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認真核對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根據核驗審核工作安排按時(具體要求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教育部有關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提交補充材料,逾期不得補辦。考生因報名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資格審查
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復試時,我校對考生畢業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五、入學考試
(一)初試
時間:2026年12月19日-12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地點: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公告指定的考場應試;強軍計劃考生到電子科技大學考場應試。
科目:第一天上午(第一單元)思想政治理論(滿分100分)、管理類綜合能力(滿分200分)
第一天下午(第二單元)外國語(滿分100分)
第二天上午(第三單元)業務課一(滿分150分)、專業基礎綜合(滿分300分)
第二天下午(第四單元)業務課二(滿分150分)
說明:
1.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
2.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3.以上各科的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考試方式均為筆試。
4.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5.考試科目詳見學校當年公布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強軍計劃考生考試科目為報考專業普通計劃對應的考試科目。
6.考試大綱:全國統一命題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論、199管理類綜合能力、201英語(一)、202俄語、203日語、204英語(二)、301數學(一)、302數學(二)、303數學(三)、306臨床醫學綜合能力(西醫)、312心理學專業基礎、408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等科目的考試大綱由教育部統一編制并統一命題,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題。初試自命題科目考試大綱詳見電子科技大學研招網“考試大綱及參考書目”,均僅供參考。
(二)復試
學校按照學科門類或學科專業確定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各學院根據招生計劃、考試成績和差額復試比例確定本單位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不低于學校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以此確定復試考生名單。復試形式和內容由學校和各學院根據各學科(類別)、各專業(領域)培養要求、相關知識及能力考核標準確定。復試具體安排和要求在復試前通過電子科技大學研招網和各學院網站向考生公布。
說明:1.復試由報考學院負責組織,復試前將對考生畢業證(結業證)、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或取消成績。
2.我校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不低于120%,各專業可根據生源情況進行適當調整,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則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3.我校公布復試分數線后,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我校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在復試前通過電子科技大學研招網向考生公布。
六、錄取
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教育部當年錄取工作的有關規定,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及其在校學習成績和思想品德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確定擬錄取考生的名單。復試、體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考生誠信狀況是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研究生招生考試為國家教育考試,觸犯刑法的,一律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相關單位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考生須提交本人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的現實表現材料。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新生錄取通知書由錄取學院發放,其中錄取類別為非定向的新生由學院研究生科發放調檔函,個人檔案必須在入學前(以學校當年開學報到時間為準)調入學院;錄取類別為定向(強軍計劃除外)的考生必須在錄取前將簽訂好的定向就業合同交至錄取學院。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錄取為定向。
按照教育部要求,凡是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學校可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出具教育部學歷(學籍)認證材料,否則不予錄取。
七、學制
金融(025100)、(全日制)工商管理(MBA125100)專業的學制為2年,其他專業學制為3年,具體以入學當年培養方案為準。
八、學費
學費標準按入學當年國家及四川省有關文件執行。根據川發改價格〔2024〕417號規定,對于提前畢業或延期畢業的學生,按實際學習年限收費。2027年學費標準詳見電子科技大學計劃財務處網站或電子科技大學研招網公布的《2027級學歷教育研究生收費一覽表》。
九、說明
1.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對報考中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2.研究生在規定學習年限內,完成培養方案規定的內容,且學位論文答辯通過,達到畢業要求,經學院畢業鑒定合格,學校畢業審核會議通過,準予畢業,頒發畢業證書。準予畢業的研究生,根據《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學位授予實施細則》,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合格者,授予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各學院按照學校招生章程及招生專業目錄發布的專業學位類別及其專業領域進行招生、培養和授位,研究生在學習過程中不再進行專業學位類別或專業領域的選擇。
3.學校為全日制非定向碩士研究生提供住宿。除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援疆計劃等專項計劃外,全日制定向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校均不提供住宿。學校可根據招生情況、培養需要、校區容量、房源情況等,統籌安排研究生住宿地點(清水河校區、沙河校區、絳溪園區、永寧園區等)及住宿標準。部分錄取到聯合培養項目的研究生將根據培養需求確定住宿地點(包括其他城市)。
4.學校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設立有各類研究生獎助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國家助學金、“三助”助學金以及各類研究生榮譽獎勵等。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不參評獎助學金,但可參評部分榮譽獎勵(以獎項具體評選辦法為準),不參加成都市大學生醫療保險。
5.我校研究生就業根據錄取類別:非定向考生自主擇業;定向考生按定向就業合同就業;其他特殊類型考生按照相關要求辦理。
6.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造成考生不能復試、無法被錄取或其他問題,我校不承擔責任。
本章程如與教育部2027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政策不符之處,以教育部文件為準。招生章程內容如有調整,請以學校最新通知為準。
十、招生咨詢
1.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地址:清水河校區主樓B2-419
電話:028-61830152、028-61830153 傳真:028-61830153
網址:yz.uestc.edu.cn
2.學院聯系方式:yz.uestc.edu.cn/lxwm.htm
3.學校地址
清水河校區:成都市高新區(西區)西源大道2006號 郵編:611731
沙河校區:成都市建設北路二段四號郵編:610055
學校網址:www.uestc.edu.cn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來源:教育在線”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本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經本站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教育在線”,違者本站將依法追究責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來源為其他媒體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站轉載出于非商業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聯系。

教育在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