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導語】繼教大學生在線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了解到,關于《關于做好廣東省2025年成人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公告已公布,具體如下:
關于做好廣東省2025年成人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招生委員會、教育局,各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5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5〕6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25年全國成人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組織領導,全力確保成人高考安全平穩
各地各校要充分認識成人高考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層層壓實考試安全責任,全力保障成人高考安全平穩。各地市招生委員會是本行政區域內組織成人高考、治理考試環境、整治考風考紀、維護考試安全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分管負責同志和招
生考試機構主要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試招生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各地各校要提高風險防范化解能力水平,完善各類涉考涉招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預案,重大問題決策要及時向當地黨委和政府匯報,并逐級報至省招生辦。
二、嚴格組織管理,加強報考資格審核
各地要嚴格按照《廣東省2025年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附件)要求加強報名資格審核,特別是對報考專升本考生的前置學歷審查,以及對申請“錄取及投檔照顧政策”考生和免試入學考生的資格審查。積極采用信息化手段,做好考生確認信息數據的編輯、校驗、歸檔工作,確保報名信息準確無誤。要注意核查考生證件有效期,嚴禁持過期的身份證件報考。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合理設置和安排本市成人高考報名點,加強對成人高考報名點的管理,規范報名點報名組織工作,確保考生報考信息數據安全,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各地市原則上接受廣東省戶籍或在廣東省工作或居住的外省戶籍人員報考,堅決防范中介機構和單位組織不具備學習條件的人員跨省異地報考。考生應在戶口所在市報名并參加考試,對確需在非戶口所在市報考的,應在工作居住所在地報考。所有參加全國統考、院校單考和各類免試入學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手續。具體報名工作安排另文通知。
三、落實保密要求,確保考試組織安全有序
各地各校要嚴格落實全國成人高考安全保密工作要求,采取人防、技防等多項措施,進一步加強制卷、運送、保管、分發、施考、回收、評卷等全過程的試卷安全管理,確保試題試卷絕對安全。嚴格執行考務管理規定,加強考點考場管理。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要求考生不得將手機帶入考點或在考點入口集中保管手機的實施辦法,嚴格執行考生進入考點(考場)安全檢查工作規范,加大人員入場檢測力度,嚴防考生替考或攜帶手機及高科技作弊工具入場。加強標準化考點建設,實現智能安檢門全配備、考點考場無線電信號有效屏蔽,積極推進成人高考考場實時智能巡查和保密室實時智能巡檢工作。加強考務人員工作培訓,提高監考人員履職盡責能力。強化部門協同配合,深入開展凈化涉考網絡環境、凈化考點周邊環境、打擊銷售作弊器材、打擊手機作弊等專項行動,持續推進考試環境綜合治理,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涉考違法犯罪活動。嚴肅考風考紀,嚴格執行考場監考、考點巡考等制度,嚴查違規違紀行為。
四、合理安排招生計劃,優化招生專業布局結構
各地各校要準確把握成人高等教育辦學定位,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加強對本地區、本行業成人高等教育需求的分析預測,綜合考慮社會需求、辦學條件、生源情況等因素,進一步優化招生專業結構。對于培養質量不高、社會需求不足、培養過剩的專業要適當調減招生計劃。各高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成人高校招生和計劃管理的有關要求,按時按程序完成計劃編制工作,不得超計劃招生。根據《教育部關于推進新時代普通高等學校學歷繼續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職成〔2022〕2號)文件精神,自今年秋季起,高等學歷繼續教育不再使用“函授”“業余”的名稱,統一為“非脫產”,各地各有關高校要做好相關工作銜接。
五、規范招生錄取,維護招生和辦學秩序
各地各校要加強對招生工作人員的規范管理,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和招生政策,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和“八項基本要求”等紀律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移招生錄取的職責和權力,嚴禁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理招生,嚴禁虛假招生宣傳、違規承諾、違規設置校外教學點等。各地要根據國家關于涉考機構治理的有關要求,加強對社會培訓機構開展涉考培訓咨詢的規范治理,嚴厲打擊虛假宣傳、價格欺詐、組織或參與考試作弊、干擾或破壞考試招生秩序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格新生入學資格復查,高校要認真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對新生報到所需錄取通知書、身份證、加分照顧和免試入學資格證明等材料與錄取新生名冊、電子檔案逐一進行對比核查,并通過技術手段嚴防冒名頂替現象的發生。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一律按有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并報省教育考試院倒查追責。
六、實施陽光工程,維護招生公平公正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各有關高校要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提高招生服務水平,對于考生應知應曉的招生政策、報名資格、考試辦法、錄取規則以及成人高校辦學資格、辦學類型、錄取結果和學費標準等信息,應通過多種形式特別是新媒體手段全面、準確、及時向考生公布,使招生“陽光工程”更加制度化、常態化。暢通考生申訴渠道,公布監督舉報電話,及時受理考生來信來訪,切實維護考生正當權益。各地各校要認真落實監管責任,及時調查處理成人高考中的違規違紀行為。對違反考試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規定嚴肅處理。對違反招生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規定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依規依紀嚴肅處理。
附件:廣東省2025年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廣東省教育廳
2025年8月29日
18~23周歲
24~32周歲
33~40周歲
其他
高中及以下
中專
大專
其他
工作就業
報考公務員
落戶/居住證
其他
自學考試
成人高考
開放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