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學質量,優化社會助學服務,根據《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課程學業綜合評價管理辦法》(鄂自考〔2019〕4 號)等相關文件要求,武漢科技大學繼續教育學院現面向社會公開遴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面向社會開考主考專業網絡助學平臺。誠邀符合條件的單位積極參與,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報條件
1.經相關行政部門批準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商業信譽;
2.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場地設施和專業技術能力,能獨立開發網絡教育平臺和網絡課件資源;
3.具有開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理念和服務意識,擁有從事自考教育教學管理及網絡助學服務支持的豐富經驗,具有報考、實踐考核、學位申報、論文評審、AI賦能等教學管理功能;
4.擁有穩定的專業師資隊伍、教學研發團隊和專業的學習服務支持團隊,其工作流程、制度規范及相關管理辦法較為完備,能及時協助解決我校自考網絡助學相關問題;
5.遵紀守法,遵守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有關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相關規定和規范標準,5年內未發生過違規違紀行為。
二、申報流程
(一)材料準備
申報單位如實填寫《武漢科技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絡助學平臺申報表》(見附件)。并按照以下要求準備申報材料:
1.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2.近三年財務審計報告;
3.技術團隊、師資隊伍、教學研發團隊和學習服務支持團隊的相關證明材料等;
4.網絡平臺功能介紹及截圖、網絡課件資源樣本;
5.參與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服務的相關案例和證明材料;
6.其他能夠證明申報單位實力和優勢的材料。
(二)材料提交
申報單位應于2025年7月9日16:00前,將紙質版申報材料一式4份裝訂成冊,交至武漢科技大學繼續教育學院自學考試辦公室(地址:武漢市洪山區雄楚大道199號武漢科技大學洪山校區繼續教育學院4樓404室);電子版申報材料(包括申報表、PPT 介紹材料等)發送至指定郵箱:25704984@qq.com。
三、評審流程
(一)初審
繼續教育學院組織相關人員對申報單位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初審結果將于7月10日前通過電話或郵件方式通知申報單位。
(二)專家評審準備
初審通過的申報單位需在7月10日前做好參加專家評審會的相關準備工作,包括準備詳細的平臺演示PPT、現場答辯材料等。
(三)綜合評審
繼續教育學院組織專家評審會,對初審通過的申報單位進行綜合評審。評審方式包括申報單位現場演示網絡助學平臺、介紹服務方案、回答專家提問等。專家將根據申報單位的資質條件、技術水平、資源能力、服務經驗等方面進行綜合打分,并形成評審意見。綜合評審將于7月11日前完成。
(四)結果公示
評審結果將在武漢科技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官方網站進行公示。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戚老師
聯系電話:027-52104243
武漢科技大學繼續教育學院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