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畢業條件
(一)考生按我省現行專業考試計劃規定,取得所學專業全部課程合格成績,學分達到專業計劃規定的要求,思想品德合格,課程免考、課程替換符合規定,延期畢業已達到規定期限,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其他要求;
(二)考生取得的全部課程合格成績須在同一個考籍檔案;
(三)考生須使用已注冊考籍檔案申請畢業;
(四)外省轉入考生,須在我省取得專科不少于5門、本科不少于4門的課程合格成績,方可申請畢業;
(五)申請本科畢業考生,須持具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或以上)學歷證書(以下統稱“前置學歷”),“前置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以下簡稱學信網)注冊可查;
(六)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申請自學考試上半年本科畢業時,其“前置學歷”須在畢業當年6月30日之前在教育部完成電子注冊。
二、考生申請畢業流程及要求
已注冊考生直接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上信息系統(以下簡稱“自考信息系統”,http://zk.hebeea.edu.cn)點擊“申請畢業入口”申請。
未注冊考生登錄“自考信息系統”后,須先進入“考生注冊入口”完成注冊,再申請畢業。
(一)網上注冊、申請畢業時間
12月9日-12日(8:00-22:00);
(二)確認和提交材料時間
12月9日-12日(9:00-11:30,14:00-17:00)和12月13日(9:00--11:30);
(三)畢業生電子比對結果發布時間
12月16日17:00(登錄“自考信息系統”點擊“畢業電子比對結果”欄目查詢);
(四)畢業生電子比對結果復議:電子比對結果發布后,考生如有疑義,可按照各市教育考試機構規定時間申請復議。
(五)畢業審定結果發布時間:2023年1月9日17:00。
(六)畢業審定結果復核時間:考生于畢業審定結果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市教育考試機構提起申請,逾期不予受理;復核結果由市教育考試機構告知考生。
三、申請畢業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本人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網上申請、確認和提交材料等畢業手續,逾期不予受理。
(二)考生須認真核對“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信息確認單”內容并簽字確認。
(三)申請本科畢業考生,須持具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或以上)學歷證書(以下統稱“前置學歷”),“前置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以下簡稱學信網)注冊可查。“前置學歷”未通過核查的,根據提示要求準備材料。
考生提交的材料須確保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提交虛假材料者,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處理。
(四)其它畢業相關規定,請查看《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工作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