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校外教學點設置與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確指出“函授站、業余點、校外學習中心以及開放大學在系統外設置的學習中心等,統一規范稱為校外教學點”。全面研讀《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校外教學點設置與管理工作的通知》后,我們理解文件在操作層面的行動是所有校外教學點“全部臥倒、擇優轉設”。
在管理層面上,每每涉及到“全部臥倒”的行動,往往是基于重新定位、重新布局、重置要求的重要考量,此次行動也不例外。結合此次教育部在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方面的系列文件,《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校外教學點設置與管理工作的通知》的下發可謂是恰當其時,為繼續教育辦學機構重新調整與設置校外教學點創造了可貴的“窗口期”。
指向“高質量教育”的綜合改革引導了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工作的新布局。以“高質量教育”為追求,繼續教育綜合改革正在通過漸次推出的文件持續發力,對于當前從事學歷繼續教育的主體單位的定位進行了頂層規劃與統籌指導。中央部委所屬高校要結合高水平學科專業舉辦“少而優、小而精”的學歷繼續教育,地方高校重點舉辦“服務地方、規模適度、特色鮮明”的學歷繼續教育,等等。
這些頂層規劃一方面通過文件引導高校對繼續教育的辦學定位深度思考,一方面通過招生計劃人數設限等要求有了實質性規約。治理措施體現了教育部相關司局的高度協同,既具高位引領又具現實剛性,可以說是找到了解決規模與質量失衡問題的關鍵杠桿點。在這樣的統籌指導下,各辦學主體,特別是高等院校對于繼續教育辦學定位、辦學規模、辦學專業的重新布局勢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