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我省成人高考成績及分數線將于11月20日左右發布。考生可及時關注浙江考試相關信息。
浙江成考成績查詢時間:11月20日左右
浙江成考成績查詢入口:浙江教育考試院
考生可根據公布的院校專業招生計劃,結合本人實際情況對報名時填報的志愿進行修改確認。修改的志愿必須是與考試科目一致的同層次、同科類且符合報考條件的院校和專業,其中報考醫學門類專業的考生,可以改填非醫學門類專業志愿,報考非醫學門類專業的考生,不得改填醫學門類專業志愿。考生在志愿確認截止時間前,可多次登錄系統進行修改,按最后一次修改確認并成功提交的志愿為準,無需辦理現場確認手續。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網上修改確認的,其報名時填報的志愿默認為考生確認志愿。
(一)浙江省教育廳根據成人高等教育對新生的最基本要求,參照考生統考科目成績和招生規模劃定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高起本、高起專藝術類專業(除史論、編導類專業外)和體育類專業的最低控制分數線,按不低于本省高起本、高起專相應招生類型和考試科類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劃定。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考生在文化統考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原則上按加試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加試專業課成績相同,則按文化統考成績高低擇優錄取,如招生院校另行制訂錄取規則的須在招生章程中說明并向社會公布。
高起專的公安類招生院校的全部專業、醫學(藥學類除外)專業、中央司法警官學院的監獄管理專業,如在統一控制分數線上生源不足,可降低最低控制分數線,但不低于同科類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
外語、外經、外貿專業的外語單科成績要求,由招生院校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二)錄取工作實行“招生院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各招生院校應根據成人高校辦學特點,制定錄取原則并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志愿,分科類按招生計劃的105%比例向學校投放考生電子檔案。招生院校在符合報考條件、考試成績達到投檔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和錄取的專業,同時負責對遺留問題的處理。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對招生院校在錄取過程中執行招生政策、招生計劃的情況進行審核和監督。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統一公開征集志愿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