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工作規定》,結合我省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
轉考對象:已取得一門以上(含一門)合格成績的在籍考生離開原報考地繼續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應當辦理轉考手續。
省內轉考采用網絡轉考方式。考生在省內跨市或跨縣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在取得轉入地準考證號半年后,可登陸“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eeafj.cn)→自學考試→網上轉考”申請辦理網絡轉考。網絡轉考系統開通時間:上半年2月1日至5月15日,下半年8月1日至11月15日。網絡轉考考生無需到各級教育考試機構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考生在辦理網絡轉考時,因轉出與轉入準考證信息不符無法辦理的,必須到準考證號所屬設區市教育考試機構修改信息后,再重新辦理網上轉考手續。
考生通過網絡轉考申請成功后,即時打印“省內轉考申請結果”,并妥善保管。
18~23周歲
24~32周歲
33~40周歲
其他
高中及以下
中專
大專
其他
工作就業
報考公務員
落戶/居住證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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