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 浙江省財政廳辦公室 關于做好“十四五”期間市縣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發展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教育局、財政局:
為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責任,推動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協調發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省教育廳、省財政廳決定在“十四五”期間繼續組織實施市縣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發展考核。根據“十四五”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事業發展目標任務,在充分研究論證的基礎上,研制了《“十四五”市縣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發展考核細則》(以下簡稱《考核細則》),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對照實施,并就有關考核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對象
發展考核延續“十三五”做法,考核對象包括設區市本級和財政獨立核算的縣(市、區),按一類地區和二類地區(見附件)兩大組分別進行。
二、考核程序
發展考核實行三級考核制,分市縣自評、設區市初評和省級復評。
(一)市縣自評。每年1月底前,各市縣教育局對照考核細則進行自評并完成上一年度考核的網上數據填報。
(二)設區市初評。每年2月底前,設區市教育局對所轄縣(市、區)進行初評。
(三)省級復評。每年3月底前,省教育廳、省財政廳聯合對市縣進行省級復評,完成考核工作并公布考核結果。
三、考核結果確定
省教育廳、省財政廳每年根據各地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事業發展實績、年度事業發展相關報表、年度財政決算報表等,按照《考核細則》進行考核評分,按在同類地區中得分比例(最終得分除以基準分值)高低分組排序并確定優秀等第。每組原則上各取一等獎2名、二等獎5名和三等獎8名進行獎勵。對連續兩年考核成績處于后三位的地區,將通過一定形式進行通報。寧波市及所轄縣(市、區)參與考核排名,可獲獎勵但不安排獎補資金,也不占用全省獎補指標,寧波地區市縣獲獎時,則相應增加獎補指標由同組其他市縣根據考核成績依次遞補。年度本地區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或廉政建設方面出現重大問題造成惡劣影響的,取消考核優秀資格。
四、獎補實施
優秀等次補助經費視年度中央及省財政中職教育補助經費額度情況合理確定,統籌用于加大本地區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內涵發展,突出專業、師資、實訓基地等建設。各地應在獎補資金下達后的兩個月內,按規定確定具體實施項目,并將獎補資金分配方案報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備案。
項目學校和單位獲得的補助經費,應按相關規定專款專用,加強經費管理,確保資金使用效益。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對考核獎補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或抽查。資金使用違規或者使用效益不高的地區其下一年度考核不得評定為優秀。
五、關于2021年度考核工作
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
浙江省財政廳辦公室
2021年12月22日
18~23周歲
24~32周歲
33~40周歲
其他
高中及以下
中專
大專
其他
工作就業
報考公務員
落戶/居住證
其他
自學考試
成人高考
開放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