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個月,教育部首次頒發了行政執法證。取得執法證的教育系統工作人員,其執法的范圍主要包括哪些?未來將如何配合“雙減”政策落實展開執法?
12月21日上午,教育部舉辦“第一場:圍繞‘雙減’工作情況介紹‘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成效”新聞發布會。教育部新聞辦主任、新聞發言人對這些問題進行了回復。教育部新聞辦主任、新聞發言人表示,就在上個月的時候,教育部機關有68位工作人員經過考試合格拿到了執法證,這是非常有意義的。因為這實現了教育部持證執法人員零的突破,對于加強教育系統行政執法能力建設,特別是落實“雙減”工作的要求,依法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的日常監管,都是具有重要意義的。
剛才大家問教育系統的執法范圍,你們執法管什么,主要還是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當中的禁止性規定、義務性規定和責任條款來進行行政檢查和行政處罰。比如包括查處違法舉辦學校,包括舉辦大中小學校、幼兒園、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查處學校違規招收學生、違規頒發學位證書或者學歷證書,違法開展教育教學活動,也包括查處教師的違法行為,還有查處國家教育考試中的嚴重作弊行為等等這些方面。關于“雙減”工作,我們今年上半年,大家知道成立了一個新的機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他們所有的成員在這次取得執法證的考試當中全體通過,都拿到了執法證。
說到今后的工作,校外培訓機構的治理,能夠在這么短短的幾個月時間內,各地都取得了比較大的進展,很重要的一個方面是教育、市場監管、公安、網信這些部門加強了聯合執法、共同治理。所以,下一步解決深層次的問題,還是要繼續加強執法的工作。今年8月份,中共中央、國務院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文件:《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這里面強調了要將教育培訓作為重點加強的執法領域。
所以,下一步教育部將會同其他部門,包括中央編辦、司法部,來共同推進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工作。主要是以下幾方面:
一是要推動各地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健全現有的機制,還要加強部門的協同,在協同上加大力度。
二是要加強校外培訓監管執法力量的配備,要有專門的人、專門的力量,然后加大培訓,來提升這些人員的執法能力和專業水平。
三是要規范執法程序,也要創新執法方式。
四是要針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的問題,持續開展專項行動,加大查處力度,及時通報違法違規的典型案例,形成震懾,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18~23周歲
24~32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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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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