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小伙伴最近對統招專升本很感興趣,小編在這里整理了關于專升本的簡介及相關政策法規,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專升本?
一、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簡介
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簡稱“普通專升本”,是合格的普通高校應、往屆專科畢業生參加的選拔性考試。普通專升本選拔考試屬于省級統一招生標準選拔性考試,由各省教育廳領導,各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管理,各設區市招考機構具體組織實施,考試選拔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高職高專(專科)應屆畢業生。實質是大學專科階段教育與本科階段的專業教育的銜接,實行的是3+2模式,即:在普通專科全日制學習三年,再考入普通本科全日制學習二年的模式(臨床醫學為三年)。普通高等院校的專科學生結束專科階段的課程學習后,根據當年教育部和相關領導部門編報的《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和《全國普通高校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 (招生計劃人數控制在各省當年普通全日制專科應屆畢業生總人數的5%及以內),各省普通高等院校公布招生人數、各省級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的考試,選拔優秀全日制普通專科應屆畢業生在畢業之前三年級第二學期參加由各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統一考試(部分省份為本科校方出卷),原專業或相關專業升入本科院校(大三)繼續進行兩年或三年的全日制本科教育(部分省份可以跨專業)。
二、專升本相關政策法規
1999年1月,*********批轉教育部起草的《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劃》(以下稱計劃)。 計劃提出:允許職業技術院校的畢業生經過考試接受高一級學歷教育。為了構建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高等教育內在規律相適應、不同類型普通高等教育相互銜接的教育體制,使部分優秀高職高專(大學專科)畢業生能夠進入普通本科階段學習。同年6月公布的《*********************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中發[1999]9號)再次重申:高職高專應屆畢業生經過一定選拔程序可以進入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繼續學習。
2000年,江蘇省、上海市率先開始實施該項政策(注:江蘇省在2013年前允許在校表現優秀,各專業基礎科目成績達良好以上的高職高專二年級學生申請報考,2014年起僅允許應屆高職高專畢業生報考)。之后,該項政策的實施在其他省(市、區)相繼展開。
接受“普通專升本”的學生在本科學習期滿并達到普通本科畢業所需學分后頒發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一年一次,學費按升入學校同屆學生收費標準執行。普通專升本納入當年國家教育部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計劃,被錄取的學生享受與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高考)統招四年制本科生同等待遇,學生學習期滿,各科成績合格,由本科院校按照教育部[2002]15號文件要求頒發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畢業證書注明“專科起點本科學習”),畢業后自主擇業。
統招專升本第一學歷為本科。
普通專升本是指普通院校的專科學生結束專科階段的課程學習之后,根據當年國家教育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相關領導部門)編報的《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和《全國普通高校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計劃人數控制在各省當年普通全日制專科應屆畢業生總人數的5%及以內),各省普通高等院校公布招生人數、各省級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的考試,選拔優秀普通專科應屆畢業生在畢業之前三年級第二學期參加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統一考試(部分省份為本科校方出卷),按原專業或相關專業升入本科院校繼續進行正規本科教育的制度。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辦法(試行)》(教學廳[2009]6號)精神,普通高等學校高職(專科)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的,在退役后一年內,可憑身份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和士兵退役證,到其戶籍所在地的市級考試機構辦理報名和確認手續。市級考試機構需協同當地民政部門,認真審核確認考生士兵退役身份******。其余事項與普通考生相同。具體政策由各省教育主管部門制定。
各省普通專升本政策稍有不同,以當年各省教育考試院或教育廳公布的政策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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