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及自學考試專科以上(含專科)的畢業生(及肄業生、退學生)報考自學考試,根據有關規定,申請免考已學過并考試成績合格的有關課程。
自考免考申請具體流程
1.考生登錄自學考試管理系統通過系統中考籍管理模塊的憑等級證書申請免考模塊提交申請:輸入已獲得的等級證書類型、級別、證書編號(CET、PETS筆試成績輸入準考證號)、成績、獲得證書年月、獲得證書所在省份。同時輸入要申請免考的課程代碼,同一張證書可申請免考多門課程。
2.輸入證書信息后,系統自動匹配考生輸入的證書類型、證書編號、考生姓名、身份證號,如匹配成功,提示“證書查驗通過,無需遞交材料,審核時間約30個工作日,請注意審核結果。
3..如匹配不成功,系統提示“請將準考證、身份證、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提交縣(區)自考辦初審。”考生需按規定的時間,到提交申請時選定的辦理地點提交準考證、身份證、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并在等級證書復印件上注明考試所在的省份。
4..縣(區)考辦收集考生材料,打印《辦理免考手續憑證》交考生,然后將考生材料統一集中報市考辦。
5.市考辦驗核考生材料后,在復印件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原件交縣(區)考辦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審核表》與復印件材料一并上報省考辦。省考辦審核后,不返回書面結果,考生通過系統查詢審核結果。
哪些考生可以申請自考免考
專科畢業生報考自考本科(段)專業(即專升本),可以免考專科和本科中課程名稱、代碼、學分完全相同的課程。
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自考本科(段)或專科(段)專業,可免考本、專科(段)中以原學專業基礎知識所組成的課程,如數學專業畢業生,可免考《高等數學(一)》或《線性代數(經管類)》、中文專業畢業生,可免考《大學語文》;英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英語(一)》或《英語(二)》等。
各統招生報考自考,可適當免考學分相同、課程名稱相同的自考科目。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的研究生、本科和專科畢業生以及自考畢業生報考自考第二專業,均可按規定免考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部分課程。
獲得有關證書者可相對應免考自考相應課程,例如取得國家英語等級考試的PETS—3級筆試合格成績可免考《英語(二)》,取得大學英語四級成績在個別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語(一)》或《英語(二)》等。
自考免考后成績怎么算
有些省份和院校免考科目是沒有分數的,成績單上的成績一欄注明免考,不計入總分,也不計入平均分;但也可能會有以下這兩種情況,一種是同層次課程代碼學分相同的課程,按之前通過成績計算;另一種是用相應證書來免考課程的,一般以60分及格分計入成績。
因此考生在申請課程免考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所報考省份和院校對學位證申請的具體要求,比如是否對單科或平均分有明確成績要求等等。
18~23周歲
24~32周歲
33~40周歲
其他
高中及以下
中專
大專
其他
工作就業
報考公務員
落戶/居住證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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