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辦理指南
2026-10-30 來源:教育在線
本文內容僅供參考,包含費用、分數等具體信息以本省教育考試相關部門公告、院校公告、報名系統提示為準。
【導語】教育在線自考頻道從浙江省教育考試院了解到《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辦理指南》已公布,具體如下: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辦理指南
——辦理流程——

——辦理時間——
一、請考生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官網發布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辦理公告”規定時間辦理課程免考各項相關事項。逾期不受理。
二、請考生按各設區市教育考試機構網站公告的時間現場提交課程免考申請材料。逾期不受理。
——辦理方式——
一、考生在浙江自學考試信息網進行個人注冊信息(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等)和課程成績信息核對。個人注冊信息有誤的,自行更正或聯系當地教育考試機構進行更正;課程成績需合并至正確身份證號下的,在浙江自學考試信息網提交申請。
二、考生在浙江政務服務網或浙里辦APP進行課程免考申請登記。
三、考生前往設區市教育考試機構網站公告的地點現場提交課程免考申請所需材料。
——重點提醒——
一、考生如將賬號、密碼等告訴他人或交由他人進行信息查詢、信息修改及課程免考申請登記等操作,存在個人信息泄露、相關信息填報錯誤或被他人修改等風險,由此可能導致的免考審核不通過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請考生細讀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官網發布的《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規定》(以下簡稱免考規定),了解課程免考的條件及相應要求。符合免考規定的課程可以申請免考;通過免考終審確認的課程不能再用于其他課程的頂替;用于畢業申請的自學考試被頂替課程無需申請免考;免考申請審核通過的課程如用于申請本科畢業,不計入學位排定時的課程門數和總成績。
三、根據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關于調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思想政治理論課課程設置的通知》(考委〔2024〕1號)的精神要求,已學習并通過考核的“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概論”全日制課程可以申請免考自學考試課程“15040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概論”。我省自學考試各本、專科新專業考試計劃中思想政治理論課均已分類設置調整后的“15041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15042思想道德與法治”“15043中國近現代史綱要”“15044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課程。考生如按新專業考試計劃申請畢業,需辦理上述課程免考(已有相關課程頂替的除外)。
四、請考生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信息更正和課程免考申請登記。課程免考申請登記時填選的各項信息[特別是準考證號(用于確定提交材料的教育考試機構,有兩個或以上準考證號的考生按自身實際常駐地等情況選定)、填選的課程以及用于接收《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申請表》的郵箱等]務必真實、準確,確認提交前務必核對無誤。“本人畢業(肄業、退學、結業)課程成績表”如由原畢業(或就讀)學校出具,表上須蓋學校印章,院系等其他部門印章無效。
五、“原所學課程”在課程免考申請登記時的填寫及材料要求。
(一)“原所學課程”只能免考與之名稱相同的自學考試課程,請考生務必仔細核對填選申請免考的自學考試課程信息,確保選填的課程名稱等正確。否則會因審核未通過而影響畢業申請。
(二)申請免考“代表原畢業學校所學專業性質”的自學考試公共基礎課,“原所學課程”填寫原畢業學校所學專業名,如:原畢業學校所學專業為“漢語言文學專業”,可以申請免考自學考試“大學語文”課程,“原所學課程”填寫“漢語言文學專業”。
(三)“原所學課程”未注明學時的,按如下規則換算:
1.申請免考自學考試英語(一)或英語(二)或英語(專)或英語(專升本)課程,“原所學課程”“學時=(自學考試課程學分×18)÷免考規定要求的學期數”。如:申請免考“英語(專升本)”課程,該課程7學分,“原所學課程”學時=(7×18)÷3=42;
2.申請免考其他課程,“原所學課程”學時=自學考試課程學分×18。
(四)“原所學課程”成績以非百分制成績記錄的,“優、良、中、及格、合格”分別填寫為“90、75、65、60、60”。
(五)免考規定對“原所學課程”有學期數要求的,“原所學課程”在考生“本人畢業(肄業、退學、結業)課程成績表”上要有明確學期區分且學期數符合要求。“原所學課程”無明確學期區分、達不到學期數的,相應自學考試課程的免考申請無法審核通過。
六、《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不能代替《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作為課程免考申請材料提交。
——操作指南——
一、核對信息
考生使用身份證號或準考證號登錄浙江自學考試信息網,在“注冊信息”和“成績查詢”欄目核對個人信息、課程成績信息,對有誤的信息自行更正或申請更正。登錄時如顯示身份證號或密碼錯誤,無法登錄:首次登錄系統的,請與當地教育考試機構聯系;原已登錄過系統的,通過“忘記密碼”功能自行重置密碼。
二、更正信息
(一)個人注冊信息
個人注冊信息經查詢核對,僅身份證號或姓名有誤的考生,聯系當地教育考試機構更正身份證號或姓名;其他信息有誤或缺失的考生,自行在浙江自學考試信息網更正。

(二)課程成績信息
在浙江自學考試信息網中有多個身份證號且部分(或全部)身份證號下有課程成績的考生,請在規定時間內,以正確身份證號登錄浙江自學考試信息網完成成績合并申請,系統所需填報的信息和上傳的內容或材料須完整準確。非自學考試統考取得的課程成績以及按規定已失效的課程成績不得申請成績合并。
浙江自學考試信息網成績合并申請流程:“申請-成績合并-新增申請”“填寫內容、上傳附件”“查看申請‘狀態’,了解申請審核的進度”。“狀態”為“待審核”時,考生可以“撤銷申請”。


三、課程免考申請
考生查核或更正個人、課程成績等信息無誤后,請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或浙里辦APP辦理課程免考申請登記。課程免考申請登記完成后,請在規定時間內到相應教育考試機構提交課程免考申請材料。
(一)課程免考申請登記
1.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辦理課程免考申請登記
(1)考生可直接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也可通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官網“考生辦事-自考考生免考課程確認網上申報登記”或浙江自學考試信息網“申請-免考申請”鏈接到浙江政務服務網。
(2)考生在浙江政務服務網搜索“免考”進行“在線辦理”;也可通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官網或浙江自學考試信息網鏈接到“在線辦理”界面。
(3)考生由“在線辦理”進入“進入辦事”,按系統顯示的流程及要求填寫的內容等進行“在線填表”(數門課程申請免考,“新增一條記錄”增加一門課程)、“信息確認、提交”。提交成功后,可查看辦件記錄。
2.通過浙里辦APP辦理課程免考申請登記
(1)考生登錄“浙里辦”APP,搜索“免考”進行“在線辦理”。
(2)考生由“在線辦理”進入“進入辦事”,按系統顯示的流程及要求填寫的內容等進行“在線填表”(數門課程申請免考,“新增一條記錄”增加一門課程)、“信息確認、提交”。提交成功后,可查看辦件詳情。
(三)現場提交課程免考申請材料
1.考生完成免考申請登記后,到相應教育考試機構進行確認及提交課程免考申請所需材料。
2.課程免考申請所需提交的材料
(1)“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申請表”
考生完成免考申請登記后自行下載打印的《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申請表》。
(2)“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2002年及以后畢業的考生以及可出具《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結業生,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
(3)“畢業證書(或學歷認證證明)或肄業生、退學生、結業生學歷證明”
2001年及以前畢業的考生,提供畢業證書(或學歷認證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畢業證書或學歷認證證明原件經核驗后返還);肄業生、退學生、結業生(含無法出具《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結業生),提供學歷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學歷證明原件經核驗后返還)。
(4)“該畢業證書國家是否承認學歷的證明”
畢業證書上無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驗印、學信網無電子注冊信息又不能開具學歷認證報告的外省各類成人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交畢業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開具的關于該畢業證書國家是否承認學歷的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原件經核驗后返還)。
(5)“本人畢業(肄業、退學、結業)課程成績表”
由原畢業(或就讀)學校或考生檔案所在單位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簽有“此件復自(摘自)XXX同志檔案(畢業證書)”字樣并蓋章的成績證明原件。成績證明應具有考生姓名、學期、原所學課程名稱、學分、學時數、考試成績等信息。
四、課程免考結果查詢
考生可按“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辦理公告”說明的時間,登錄浙江自學考試信息網查詢通過免考審核的課程。課程免考申請審核在申請登記截止后統一進行的,需要一定時間,考生在浙江政務服務網提交的免考申請事項并非即時受理或辦結,考生可關注短信或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了解審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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