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廣東省2026年成人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6-09-04 來源:教育在線
本文內容僅供參考,包含費用、分數等具體信息以本省教育考試相關部門公告、院校公告、報名系統提示為準。
【導語】教育在線成考頻道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了解到,關于《關于做好廣東省2026年成人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的公告已公布,具體如下:
關于做好廣東省2026年成人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招生委員會、教育局,各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6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6〕15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26年全國成人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壓實安全責任,全力保障成人高考安全平穩
成人高考是國家教育考試,各地各高校要充分認識成人高考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層層壓實考試安全責任,全力保障成人高考安全平穩。各地級以上市招生委員會是本行政區域內組織成人高考、治理考試環境、整治考風考紀、維護考試安全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分管負責同志和招生考試機構主要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試招生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各地各高校要提高風險防范化解能力水平,各地各高校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加強統籌謀劃,明確職責分工,層層壓實責任,完善各類涉考涉招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預案,確保成人高考安全平穩。
二、規范報名組織,加強報考資格審核
各地要嚴格按照《廣東省2026年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實施辦法》(附件)要求加強報名資格審核,重點做好考生前置學歷核驗、投檔照顧加分及免試入學考生資格復核。運用信息化手段完成考生信息編輯、校驗、歸檔,保證報名信息真實準確。核驗考生身份證件有效期,禁止使用過期身份證件報考。結合本地實際合理設置報名點,強化報名點業務監管,規范報名組織流程,保障考生數據安全,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原則上接受廣東省戶籍或在廣東省工作、居住的外省戶籍人員報考,嚴防不符合條件人員跨省異地報考。省內考生應當在戶籍所在地市報考,確需跨市報考的,應在工作或居住地報考。全部統考、免試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報名,具體報名工作安排另文通知。
三、強化保密管理,嚴格執行考務規定
各地各高校要嚴格落實國家成人高考安全保密制度,對試卷制卷、運送、保管、分發、施考、回收、評卷全鏈條閉環管理,保障試題試卷絕對安全。要嚴格考試組織,嚴密防范和打擊考試舞弊。嚴把考試入口關,堅決防止考生攜帶手機、智能眼鏡等考試違規物品和高科技作弊物品入場。嚴把考試監考關,加強考務人員培訓,加強監考巡考,嚴查違規違紀行為。積極推進技術賦能考務工作,加強標準化考點建設,配齊智能安檢門,落實考場無線電信號屏蔽,推行考場、保密室智能巡檢。加強考試環境綜合治理,聯合有關部門深入開展凈化涉考網絡環境、凈化考點周邊環境、打擊銷售作弊器材、打擊手機作弊等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涉考違法犯罪活動。加大涉考培訓機構規范治理力度,嚴厲打擊虛假宣傳、價格欺詐、組織或參與考試作弊、干擾破壞考試招生秩序等違規違法行為,營造考試良好環境。
四、科學編制計劃,優化招生專業結構
各高校要準確把握成人高等教育辦學定位,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加強對本地區、本行業成人高等教育需求的分析預測,綜合考慮社會需求、辦學條件、生源情況等因素,進一步優化招生專業結構,按照脫產、非脫產等不同學習形式科學合理安排高校招生計劃。各高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成人高校招生和計劃管理的有關要求,對于培養質量不高、社會需求不足、培養過剩的專業要適當調減招生計劃。要按時按程序完成計劃編制工作,不得超計劃招生。
五、規范招生錄取,維護招生辦學秩序
各地各高校要加強對招生工作人員的規范管理,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和招生政策,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紀律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移招生錄取的職責和權力,嚴禁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理招生,嚴禁虛假招生宣傳、違規承諾、違規設置校外教學點。強化報名點、校外教學點全流程監管,壓實辦學主體責任。高校要嚴格落實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對新生報到所需錄取通知書、身份證、前置學歷、加分照顧和免試入學資格證明等材料與錄取新生名冊、電子檔案逐一進行對比核查,并通過技術手段嚴防冒名頂替現象的發生。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一律按有關規定取消其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并報省教育考試院倒查追責。
六、實施陽光工程,維護招生公平公正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各有關高校要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提高招生服務水平,對于考生應知應曉的招生政策、報名資格、考試辦法、錄取規則以及成人高校辦學資格、辦學類型、錄取結果和學費標準等信息,應通過多種形式特別是新媒體手段全面、準確、及時向考生公布。優化考試宣傳服務,深入開展誠信考試宣傳和警示教育,營造溫馨的考試招生環境。暢通考生申訴渠道,公布監督舉報電話,及時受理考生來信來訪,切實維護考生正當權益。各地各高校要認真落實監管責任,及時調查處理成人高考中的違規違紀行為。對違反考試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規定嚴肅處理。對違反招生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規定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對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依規依紀嚴肅處理。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廣東省教育廳
2026年9月4日
熱門推薦:
成人高考有疑問、不知道如何選擇主考院校及專業、不清楚當地成人高考政策,點擊立即了解>>
推薦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