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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考法律專業未被認定為法學類致公務員報考遭拒

    2025-08-19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王亞玲的遭遇在**招考圈里掀起不小波瀾。這位西南政法大學法律專業的畢業生,去年通過筆試進入面試環節,卻在資格復審時被直接“勸退”。原因很簡單——她的專業名稱和招考目錄里的要求對不上。

    專業名稱成硬門檻

    招考公告里明確寫著“法學類”,可實際操作中,這個“法學類”的名單里只包含法學、知識產權法、知識產權、監獄學四個專業。王亞玲的法律專業赫然不在其中。這讓她百思不得其解:“我們學的不都是法律嗎?怎么就變成'法學類'了?”

    目錄標準引發爭議

    巴中市人社局工作人員解釋,這次招考依據的是《巴中市**錄用指導目錄(2014)》,而目錄里的“法學類”確實沒有“法律”這個選項。這種“名稱差異”成了關鍵癥結。四川省教育廳高教處工作人員透露,教育部2012版《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里,“法律”專業早已更名為“法學”,但自考體系里仍保留著“法律”的叫法。

    身份認定存在斷層

    王亞玲的困惑并非個例。記者在多個**論壇發現,類似情況屢見不鮮。廣東某網友曬出的報名記錄顯示,自己報考時專業寫的是“法律”,結果審核直接不通過。更令人費解的是,有些省份的招考目錄甚至完全不收錄“法律”專業。這種標準不統一的現象,讓很多考生陷入兩難。

    教育部最新回應

    7月5日,教育部正式回應稱,根據1998年版《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律專業確屬法學類范疇。國務院1988年頒布的《暫行條例》也明確規定,法律與法學在學歷層次上應保持一致。但現實情況是,各地執行標準差異明顯。

    制度銜接亟待完善

    西南政法大學繼續教育學院的老師解釋,自考體系和統招體系存在學科分類差異。自考的“法律”專業在統招中對應的是“法學”,但實際操作中,這種對應關系往往被忽視。一位網友直言:“我們不是不想報法學類,是根本找不到對應的報考渠道。”

    多方博弈中的無奈

    巴中市人社局辦公室主任王波表示,招錄工作必須嚴格依照目錄執行,“如果隨意擴大范圍,對其他考生不公平”。但王亞玲們顯然更期待制度能更人性化一些。畢竟,當“法律”和“法學”的界限成為就業壁壘時,教育公平的根基就受到了沖擊。目前,四川省人社廳已介入調查,這場關于專業分類的爭議或許將迎來新的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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