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蘇州大學自考助學專業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申請通知
2025-07-08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根據《蘇州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2018年修訂)》(蘇大教[2018]142號)文件的相關規定,現就我校2023年9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專業學士學位申請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請范圍
2022年9月、2022年12月、2023年6月批次畢業的自考助學專業本科畢業生。畢業時間均以畢業證書上的落款時間為準。
二、畢業生申請程序
(一)申請時間
2023年7月10日至7月13日。
(二)申請辦法
符合學位條件的自考助學專業本科畢業生,登錄自考在線教學平臺——學生工作室——學位申請模塊提出申請,并在系統繳納學位評審費200元/人。
(三)提交紙質材料
1.畢業生本人填寫《蘇州大學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申請表》(詳見
2.本科畢業證書復印件(A4復印);
3.江蘇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表復印件(A4雙面復印)。
學生在7月13日前將以上紙質材料交至學院(部)審核。
三、學院(部)審核工作
各學院(部)須根據《蘇州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2018年修訂)》要求,認真審核助學專業本科畢業生提交的申請材料,并根據審核結果填寫《蘇州大學2023年9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士學位信息申請匯總表》(
(一)學位審查要求
學位擬授予本科畢業生名單須經學院(部)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查后填報。學院(部)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須加強學位授予申請工作的程序合規性建設工作,嚴格履行《蘇州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章程》中規定的職責,并保留開展學士學位授予審查相關工作的過程性材料、會議紀要等。
(二)材料報送要求
1.
2.
3.學院(部)需審核畢業證書和畢業生登記表原件,并在復印件上注明“與原件一致”,加蓋單位公章,用鉛筆標注出學位課程成績。
4.申請材料的歸檔要求:畢業生的申請材料應夾在其本人的學士學位申請表內,按專業、年級、準考證號先后順序排序;學士學位申請表中的“考生院(系)鑒定意見”、“指導老師意見”及“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意見”欄由學院(部)統一填寫意見并加蓋學院公章。
四、其他事宜
1.學位課程均為指定課程,不能替代,且在本科段必需有成績,免修課程不具備學士學位申請條件;2012年7月1日以后取得自考助學專業本科畢業證的學生,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成績單不再作為學士學位評審依據。
2.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未授予學位者,申請材料、評審費不退。
3.學士學位不得補授。畢業生必須在畢業證書簽署之日起一年內向所在學院(部)提出學士學位授予書面申請,逾期視作自動放棄,不得再以任何原因申請學士學位補授。
特此通知。
繼續教育學院
202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