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須知
2025-01-13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一、應該誠實守信并自覺服從監考員等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及其他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憑《》和二代身份證件按的和地點參加。證件不齊的不準參加。
三、必需攜帶2B鉛筆、橡皮、0.5毫米黑色字跡簽字筆。除直尺、圓規、三角板外(其他有特殊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如各種通信工具、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不準帶入。允許使用計算器的,計算器也不得有程序儲存功能。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四、入場后,要按號入座,將本人《》和二代身份證件放在課桌上以便核驗。領到試題卷、答題卡后,應在指定位置和的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號、座位號等欄目。凡漏填、錯填或字跡不清的答卷無效。遇試題卷、答題卡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五、統一信號發出后才能開始答題。
六、遲到l5分鐘后不準進入參加當科,交卷出場不得早于每門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附近逗留。
七、在答題卡的地方答題。不準用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題卡(卷)上做任何標記。
八、在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等,不準將試題卷、答卷、答題紙或草稿紙等帶出。
九、結束信號發出后立即停止答卷,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不準在逗留。
十、如不遵守紀律,不服從工作人員,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并記入誠信電子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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