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自學考試藥學考試計劃是怎樣的?
2025-01-07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導語】河南自學考試藥學考試計劃中含有英語(二)、藥物分析(三)、藥物分析(三)(實踐)、藥物化學(二)、藥物化學(二)(實踐)、藥劑學(二)等科目。高等教育自學考試(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簡稱自學考試、自考,分為社會型考生和應用型考生。
河南自學考試藥學考試計劃是怎樣的?
英語(二)、藥物分析(三)、藥物分析(三)(實踐)、藥物化學(二)、藥物化學(二)(實踐)、藥劑學(二)、藥劑學(二)(實踐)、藥事管理學(二)、分子生物學、概率論與數理統計(二)、中國近現代史綱要、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藥用植物與生藥學、藥理學(四)、藥理學(四)(實踐)、畢業論文、化學制藥工藝學、醫藥市場營銷學、臨床藥物治療學。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什么?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簡稱自學考試、自考,分為社會型考生和應用型考生。1981年,我國開始試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以下簡稱“自學考試”)。1988年,國務院頒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以行政法規形式確定自學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規定:“國家實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以法律形式確定自學考試是我國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自學考試制度是世界上規模最大的、最能體現終身教育理念和學習型社會特點的開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國家考試為主導,以個人自主學習為基礎,有廣泛的社會教育資源參與助學活動,是富有中國特色的“沒有圍墻的大學”,是自學成才的搖籃。
自學考試學習方式靈活、工學矛盾小、費用低,實行“寬進嚴出”,“教考分離”,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參加自學考試。自學考試采用學分累計的方式逐步完成學業,學習者完成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并取得合格成績,完成畢業論文或其他教學時間任務,思想品德鑒定合格者準予畢業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其學歷。符合學位條件的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由有學位授予權的主考學校依照有關規定,授予學士學位。自學考試為人民群眾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機會和制度保障,深受社會各界歡迎。
自考報名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報名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2、報考自考本科段的考生,應帶專科畢業證書和本人身份證到當地該專業的報名點報名。報考與所學專科專業不同的本科,根據專業的不同需要加試相應的課程。
3、具有國家承認的專科學歷才可報考高等教育本科自學考試。
4、已公布停考的專業,僅限在籍考生按有關文件規定報考。
5、對有特殊要求的專業,考生須按有關規定報考。考生辦理本科畢業證書時,必須上交國家承認的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原件,否則,不予辦理本科畢業證書。專科在讀的考生也可以報考本科,只是領本科畢業證的時候必須要有專科畢業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