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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北京自考《中國稅制》考點解析:所得稅(1)

    2025-07-08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所得稅

      一、所得稅制的概述

      (一)所得額,收益額,純收益額,總收益額及其關系

      收益額/純收益額 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的所得額總收益額 農業稅的所得額(不扣除成本費用)

      (二)對所得額課稅的評價(對所得稅的評價) ☆

      1.意義/作用/優點

      (1)能使稅收收入比較準確地反映國民收入的增減變化狀況。

      (2)有利于更好地發揮稅收的調節作用。(因其為直接稅,不能轉嫁,調控力度大)

      (3)有利于促進企業間的公平競爭。

      2.局限性/缺點

      (1)受經濟波動和經濟管理水平高低的影響。

      (2)應稅所得額的確定困難大,稽查難度大,容易被偷漏。

      (三)對所得額征稅的征收制度的比較☆

      1.分類征稅制和綜合征稅制及其區別/特點/優缺點

      (1)定義:①分類征稅制是將各類所得,分別不同的來源課以不同的所得稅。

      ②綜合征稅制是對納稅人的各項各種來源所得的總額征稅的一種制度。

      (2)優缺點/區別

      ①分類征稅制:

      A優點:課征簡便,易于按各類所得的性質采用分類稅率,能夠控制稅源,防止偷漏稅款。

      B缺點:不利于實行累進稅率,難以體現按能負擔的原則。

      ②綜合征稅制:

      A優點:可以采用累進稅率,體現合理負擔的原則。

      B缺點:核實所得額比較困難和復雜,容易造成偷漏現象。

      2.源泉課征法(分類征稅制)與申報法(綜合征稅年)的區別[與上面是一道題]

      (四)所得稅的種類:

      1.企業所得稅(內資企業所得稅,外資企業所得稅) 2.個人所得稅 3.農業所得稅

      二、(內資)企業所得稅

      (一)企業所得稅概念及作用/意義

      1.定義:是對我國境內企業(外企,個企除外)的生產經營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稅。

      2.作用/意義/改革原則/指導思想

      (1)統一稅法,公平稅負,有利于企業競爭

      (2)有利于國家宏觀調控和微觀搞活。

      (3)有利于下一步與外資企業所得稅的合并。

      (4)簡化稅制,便于征管,易于操作。

      (二)我國現行企業所得稅的主要征收制度

      1.納稅人:是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各種經濟成分的企業和單位。

      2.稅率:法定稅率33%

      對規模小,利潤少的企業,實行低稅優惠,分兩檔 全年所得≤3萬 18%

      3萬<全年所得≤10萬 27%

      3.征稅對象:是企業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如股息,利息,租金,轉讓資產所得,特許權所得,營業外所得)

      (1)我國現行稅制中對企業的國內外所得及其征稅的規定:

      ①國內外所得要合并計稅

      ②境外所得稅準予抵免

      ③抵免額不得超過應納稅額

      ④抵免限額公式:

      境外所得稅稅款扣除限額=境內,境外所得按稅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來源于某外國的所得額÷應納稅境內外所得總額

      (2)我國現行稅制中對聯營企業所得征稅的規定:

      ①聯營企業生產經營所得先就地征稅然后再分配。

      ②當投資方所在地稅率高于聯營企業所在地稅率,投資方還將補交稅款,反之,不退不補。

      ③計算公式:

      來源于聯營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投資方分回的利潤額÷(1-聯營企業所得稅稅率)

      應納所得稅額=來源于聯營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投資方適用稅率

      稅收扣除額=來源于聯營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聯營企業所得稅率

      應補所得稅額=應納所得稅額-稅收扣除額

      4.計稅依據:應納所得稅額(即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去準允扣除項目的余額)

      (1)基本計算公式: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成本費用和損失±稅收調整項目金額

      (2)收入總額的確定=納稅人的各項收入之合

      (3)成本費用列支范圍/準予扣除項目 P167不準予扣除項目 P169

      (4)資產的稅務處理: ①固定資產折舊 ②無形資產的攤銷

      (5)應納稅所得額的具體計算公式 P172

      5.關聯企業之間轉移利潤避稅的防治

      (1)關聯企業的認定 P173

      (2)對關聯企業業務往來的限定原則(市場交易原則)

      (3)反避稅措施

      6.稅收優惠

      7.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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