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簽證和在留資格證書的區別!(日本留學)
2025-07-10 11:09:27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日本簽證
在日本,簽證與在留資格有時會被視為同樣的東西。但嚴格說起來,簽證與在留資格其實是兩回事。所謂簽證,指的是外國人在入境日本前,由位居海外的日本大使館、日本領事館所發行的「為了入境日本而貼在護照里的資料」。日本留學的簽證是歸日本外務省管理的。學生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后需根據自己的戶口所在地來找尋日本駐華大使館所指定的代bàn機構,然后根據代bàn機構所需要的材料來提交進行簽證申請。
在留資格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簡稱在留資格。是法務大臣針對要登陸日本的外國人在日本從事的活動是否符合登陸條件(居留資格適應性/登陸標準適當性的要件)事先進行審查,在認定符合該條件時發放的文件。除了短期簽證外,在留資格相當于日本法務省頒發的允許外國人入境日本的許可證。我們在在留資格的上面也能看到日本國政府法務省的字樣。外國人想要入境到日本必須先獲得日本入國管理局所頒發的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
進入日本時必須事前獲得簽證。簽證有不同種類,根據外國人訪日的目的及其身份或地位等規定了相應的在留資格。在日本的大學、短期大學、高等專門學校、專門學校、日語教育機構等學習所需的在留資格為“留學”。留學的在留期限分為4年零3個月、4年、3年零3個月、3年、2年零3個月、2年、1年零3個月、1年、6個月以及3個月。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自簽發之日起有效期為3個月。簽證申請人須在該證明書有效期內在所屬日本國駐華使領館申請簽證,并入境日本,逾期自動作廢。申請簽證時請通過本館所指定的代bàn機構辦理,原則上不接受個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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