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則
第一條 首都師范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北京市與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北京市屬重點大學,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是學校人才培養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教育部關于推進新時代普通高等學校學歷繼續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職成〔2022〕2號)有關要求,普通高等學校舉辦的學歷繼續教育統一通過成人高考入學。為保證本校2025年成人高考招生工作的安全平穩有序,規范招生行為、保證招生公平公正,依照教育部和北京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辦學形式與收費
第二條 本校成人高考招生專業分高中起點本科(以下簡稱“高起本”)、專科起點本科(以下簡稱“專升本”)兩個層次,辦學形式均為非脫產,各層次最低修業年限為:專升本2.5年,高起本5年。
學生在本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完成所有教育教學環節,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要求,由學校頒發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還可申請獲得學士學位。
根據教育部相關要求,本校結合實際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形式開展教學。線下面授教學時間原則上不少于總學時的20%,一般安排在公休日,如遇重大節日或特殊情況調休,部分課程可能會安排在法定假期。學生為走讀學習,學校不提供住宿。
第三條 2025年本校招生專業(含方向)共計9個,具體培養層次、上課時間、上課地點等詳細內容以北京教育考試院成人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和本校招生簡章為準。各專業招生人數將按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要求參考預報名人數和本校實際辦學條件在錄取前確定。
第四條 2025年本校各類專業參考學費標準如下(實際收費按北京市教委審核的標準執行),專升本按年度分三次收取(第三次按實際情況計費),高起本按年度分五次收取:
1. 高起本:日語專業2898元/學年;
2. 專升本:
教育類:學前教育(含美育、0-3歲嬰幼兒托育方向)專業2485元/學年;
文史類:漢語言文學專業2485元/學年;日語、英語(含基礎教育師資方向)專業3195元/學年;
藝術類:音樂學專業3905元/學年。
報名考試
第五條 本校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招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身體健康,不影響本人及他人學習,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職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
特別強調:依據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有關要求,考生報名參加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試,京籍考生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非京籍考生還需具有有效期內的北京市居住證。
第六條 報考專升本的考生必須已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以上(含專科)層次畢業證書,且證書信息應與教育部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備案信息對比審驗合格;報考專業原則上應與第一學歷所學專業或現在所從事的專業對口。
第七條 符合教育部及北京市成人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相關條件,享受免試入學政策的考生,應按照北京市成人招生主管部門的要求完成資格審驗和志愿填報工作。
第八條 報考本校專升本層次藝術類音樂學專業的考生(含免試生)應按《2025年首都師范大學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招生簡章》要求來校辦理專業加試報名,并按要求參加本校組織的專業課程統一考試,專業加試成績將按有關規定作為錄取的條件之一。
音樂學專業加試科目為:聲樂、鋼琴或器樂
本校專業加試日期為2025年9月26日前網絡提交相關作品視頻及作品照片,具體要求以本校專業加試準考證(或考前通知)為準。參照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本校藝術類專業加試報名及考試費標準為:100元/人。
藝術類考生可于2025年11月15日至30日撥打本校電話68901570查詢本人的專業加試成績。
第九條 考生應自覺遵守各項招生考試紀律,誠信應考。對違反考試紀律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刑法修正案(九)》的相關條款處理。
錄取辦法
第十條 本校成人高考招生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在北京市成人招生主管部門的監督下,具有根據上線考生人數等實際情況調整專業招生計劃或合并、停辦(上線考生數小于30人)部分專業的辦學自主權。
第十一條 本校成人高考的錄取原則:在總成績達到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所確定的各專業的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范圍內,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按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或調劑)。其中,藝術類專業在統考總分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且專業加試合格的基礎上,在招生計劃數內按照專業加試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藝術類專業加試及專升本外語類專業外語單科考試的合格成績由本校根據實際情況劃定。
第十二條 達到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所確定的最低錄取控制線,但未被本校志愿專業錄取(志愿專業已錄取滿額或志愿專業被撤并等原因)且選擇同意校內調劑的考生,學校將遵循北京市成人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錄取規定在本校同類別其他專業中擇優調劑錄取或退檔;選擇不同意調劑錄取的考生,學校將直接退檔。被退檔的考生,可登陸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參加有招生計劃剩余名額學校的調劑錄取。
第十三條 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2025年本校繼續推行“推薦優秀普通高職畢業生免試本校成教專升本”招生改革試點項目。具體辦法和要求參見《首都師范大學2025年推薦優秀普通高職畢業生免試本校成教專升本工作辦法》。
第十四條 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2025年本校繼續面向北京城近郊和遠郊區基礎教育“教非所學”教師(如幼兒園教師、中小學教師、校外教育教師及其他)開展以學科能力提升為重點的專升本科層次招生改革試點項目。具體辦法和要求參見《首都師范大學2025年關于面向北京基礎教育教師開展成教專升本科層次招生試點辦法》。
第十五條 本校將根據教育部及北京市成人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照顧政策,照顧或免試錄取符合條件的考生。
新生入校與復核
第十六條 學校將以快遞方式向被錄取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和報到須知,學生應據此在規定的時間地點按要求完成交費、報到和注冊等工作。逾期十個工作日未報到、未繳費且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請假未獲批準者,將視為自愿放棄學籍,學校將按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 學生在校期間,學校將按要求對學生情況進行全面復查,如發現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將被取消入學資格和學籍且不能取得相應畢(結)業證書,其后果與責任全部由學生本人承擔:
1. 不符合報名或錄取條件、有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行為者;
2. 報名或入學時提供的本人專科以上(含專科)層次畢業證書(或畢業證明書)無法通過教育部學生學籍電子注冊的專升本科學生。
第十八條 考生在報考時和被錄取入校后須認真填報與核對本人的基本信息,確保姓名、身份證、出生日期等關鍵信息的準確無誤,照片符合本人真實樣貌。因信息錯誤導致不能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學籍電子注冊或學歷證書電子注冊的,其后果和責任全部由學生本人承擔。
其他
第十九條 本校成人高考招生工作接受學校、北京市成人招生主管部門、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考生和全社會的監督。舉報電話:68903061。
第二十條 本校沒有委托任何組織、機構或個人代理成人高考招生。為了更好地服務考生,本校將在繼續教育學院官網https://jxjyxy.cnu.edu.cn上公布2025年招生簡章、報名要求和程序,以及各教學院系的招生咨詢電話,歡迎廣大考生垂詢。請廣大考生及家長提高警惕,切勿輕信虛假宣傳和承諾,謹防上當受騙。若有疑問,可隨時通過繼續教育學院官網上公布的招生咨詢電話、學院郵箱核實信息。招生咨詢人員的建議或意見僅供參考,校方不做任何關于招生考試或錄取的承諾。
第二十一條 其他未盡事宜,一律按照國家、北京市及本校的相關政策與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招生章程由本校繼續教育學院學歷繼續教育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校相關信息
1. 首都師范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56號首都師范大學北二區教學樓二層
郵編:100048
2. 本校辦學校區地址:
校本部: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105號
北一區: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83號
北二區: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56號
東二區:北京市海淀區阜成路北3街5號院
3. 招生信息查詢方式:
首都師范大學繼續教育學院網站:jxjyxy.cnu.edu.cn
首都師范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微信公眾號:cnujxjyxy
成人高考招生咨詢郵箱:cnucrzsb@cnu.edu.cn
成人高考招生咨詢電話:68901570
繼續教育學院暑期值班室電話:68901568
繼續教育學院暑期值班室地址:首都師范大學北二區教學樓202室
成人高考藝術加試報名地址:首都師范大學北二區教學樓208室
4. 招生工作社會監督:
首都師范大學繼續教育學院郵箱:jxjy@cnu.edu.cn
繼續教育學院群眾熱線:68903061
首都師范大學信訪郵箱:xinfang@cnu.edu.cn
首都師范大學信訪電話:68902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