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錄取方面的問題解答
(一)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實行網上錄取,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錄取期間,成人高校和省教育考試院要保證通訊互聯互通。
(二)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要求進行。即:符合成人高校招生報名條件、考試成績達到投檔分數線的考生,由招生學校根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和錄取專業,同時負責處理遺留問題。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對招生學校提交的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對錄取工作予以監督,對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況予以糾正。
(三)錄取控制分數線根據考生統考成績和招生計劃數分考試科類全省統一劃定。其中,高起本、高起專的藝術類專業(除史論、編導類專業外)和體育類專業的錄取控制分數線不得低于相應招生類型和考試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高起本、高起專藝術類考生數學成績不計入總分,由招生學校錄取時作為參考;高起專的公安類成人高校的全部專業、醫學(藥學類除外)專業和中央司法警官學院的監獄管理專業、勞教管理專業,如上線生源不足可適當降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但不得低于相應考試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
(四)錄取時,省教育考試院按考生統考科目總成績向招生學校順序投檔。對總分相同的考生,高起點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專升本依次按照專業基礎課、政治、英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對于有專業課加試要求的學校,根據學校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在文化課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文化課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向招生學校順序投檔。藝術類和體育類剩余計劃不再組織志愿征集。
對于農林、水利、地質、礦業、測繪、遠洋運輸、社會福利類所有專業,以及專升本、高起本公安、監獄、勞教類專業,如上線生源不足可適當降分投檔,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過20分。
(五)考生電子檔案是成人高校錄取新生的主要依據。電子檔案內容主要包括考生報名信息、志愿信息、成績信息、答卷掃描信息和考生參加國家教育考試的誠信記錄(主要指考試違規的簡要事實及處理結果)五部分。考生電子檔案內容須與考生報名信息審核確認通過的信息、考生各科考試成績、考場記錄等紙介質材料相對應部分的內容一致。
(六)錄取工作于12月8日至14日進行。
(七)12月13日8:00-18:00,上線落選考生訪問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s://www.haeea.cn),登錄“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填報征集志愿。征集志愿錄取工作于12月14日進行。
(八)成人高校根據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后的錄取名單填寫錄取通知書,加蓋本校印章后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
(九)錄取照顧政策
錄取前,所有取得加分資格的考生及免試生,均須在網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1.獲得“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2.奧運會、世界杯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上述運動員出具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的《優秀運動員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學習推薦表》(國家體育總局監制),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3.符合專升本報考條件的退役軍人(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自主擇業軍轉干部、復員干部)和已取得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書且“下基層”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后報考專升本的考生,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我省成人高校。
4.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須經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并出具運動成績證明),可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0分投檔(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為30分),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5.省、省轄市兩級農村中小學骨干教師,中等職業學校骨干教師,可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30分投檔。其照顧資格由省轄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審查。
6.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1)獲得省轄市級以上(含市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及各省(區、市)廳、局系統、國家特大型企業(附件2)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獲得省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
(3)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者。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蘇區縣、山區縣(市)、脫貧縣(附件3)考生,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地處省轄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7)少數民族考生(以報名時提供的二代居民身份證讀出的民族信息為準)。
(8)年滿25周歲以上人員(2000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報名時提供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出生日期信息為準)。
(9)獲得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的優秀(模范)教師。
7.報考高起本或高起專的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符合兩項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照顧分數有差異的,其照顧分數取高分值,不得累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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