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專升本自薦生錄取規則
2025-07-08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自薦考生如果達到報考高校有關專業投檔分數線,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依據考生4門公共基礎課總成績、所報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規則投檔,以增列計劃方式錄取。未達到報考高校有關專業投檔分數線的自薦考生不予投檔錄取。

山東專升本自薦考生報名條件
遵守我國法律法規。
身體健康。
專科學習期間無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或有記過、留校察看紀律處分但報考前已解除處分的。
為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應屆專科畢業生并在畢業時取得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參加招生高校的專業綜合能力測試,通過后可獲得報考該校的資格。
自薦考生應于規定日期登錄“信息平臺”,填報本人基本信息,同時選報一個與本人專科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的本科招生專業,并繳納相關費用。選報專業一經確定,不得更改。報考醫學類專業專升本的,所學醫學類專業應保持相同(專科中醫骨傷專業除外,升本時對應本科中醫學專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