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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人高考2018年專升本《民法》知識點(7)

    2025-05-30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成人高考2018年專升本《民法》知識點(7)

    自然人的住所

    一、住所的含義:

    自然人的住所指自然人生活和進行民事活動的主要基地和中心場所。

    二、住所的確定:

    有意定住所和法定住所之分,我國《民法通則》15條規定:公民以他的戶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為住所,經常居住地與住所不一致的,經常居住地視為住所。

    三、住所的法律意義

    1、確定民事主體的狀態,確定某些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終止的地點。

    2、確定債務的履行地。

    3、確定案件的管轄。

    4、確定法律文書的送達和某些特定行為的實施地。

    5、確定涉外民事關系的準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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