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自考法學報考公務員因專業不符遭拒
2025-08-10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事情是這樣的

王亞玲去年參加四川**,報考巴中市平昌縣司法局崗位,筆試和面試都過了,結果在資格復審時被告知“專業不符”。她一頭霧水,畢竟自己是西南政法大學自考法律專業本科畢業,還考了法律職業資格證。
自考法律本科與統招法學的差異
招錄單位依據的是《巴中市**錄用專業指導目錄(2014)》,里面明確要求本科崗位必須是“法學類”,而目錄里列的法學類專業只有法學、知識產權法、知識產權、監獄學四個。王亞玲的自考專業是“法律”,在目錄里找不到對應項。
教育廳工作人員解釋,教育部最新版本科專業目錄里確實沒有“法律”這個專業,只有“法學”。但自考體系里,法律專業是存在的。教育部后來回復,自考法律本科屬于自學考試專業目錄中的法學類,和統招法學本科學歷等同。
爭議核心:學歷等同≠專業對口
王亞玲的困惑在于,自考學歷被認可,但專業名稱不匹配,導致無法報考要求法學類的崗位。類似情況在全國多地都有出現。有網友反映,廣東某考生畢業證寫的是“法律專業”,卻因招錄目錄沒這個專業被刷掉。
巴中市人社局工作人員強調,招錄依據的是教育部專業目錄,不能隨意擴大范圍。但王亞玲認為,自考法律本科和統招法學本科在課程設置、考試難度上并無本質區別,為何專業名稱不同就無法報考?
網友的共同疑問
不少自考考生發現,他們的專業名稱在招錄目錄里找不到對應項。有考生質疑:“自考學歷與統招學歷同等效力,但專業名稱不一致,這算不算變相歧視?”
西南政法大學繼續教育學院老師回應,自考法律本科屬于法學類,但全日制本科專業目錄里確實沒有“法律”這個名稱。這種差異讓自考畢業生在**招錄中陷入兩難。
問題的根源在哪里
教育部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目錄》顯示,法律本科屬于法學類。但各地招錄單位參考的卻是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導致自考專業被排除在外。
目前四川省人社廳已介入調查,相關部門表示會研究解決方案。但短期內,自考法律本科畢業生可能仍需通過“三不限”崗位參與考試。
最后想說
學歷認可是進步,但專業名稱的差異成了新障礙。希望未來能建立更科學的分類體系,讓自考學歷和統招學歷在招錄中真正實現平等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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