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考申請轉出需要注意什么?
2024-07-10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導語】浙江自考考生需要將課程成績轉出到外省,需要在每年的2月下旬、8月下旬提交自考轉出申請,按要求準備好轉出申請表、課程成績證明等材料,通過審核后,考生的考籍就會通過省際轉考平臺自動轉入到省外的自考系統。那么,浙江自考申請轉出需要注意什么?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浙江自考申請轉出需要注意什么?
1、考生須按時辦理浙江自考轉出,逾期不辦理;
轉出申請時間通常安排在每年的2月、8月下旬,考生可以參照【浙江自考轉出流程】完成操作手續。
2、考生須先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自學考試信息網(zk.zjzs.net)查詢核對個人信息、課程成績信息,有誤的信息須先進行更正,然后再申請辦理省際轉考(轉出)。
3、考生須先了解轉入省有關轉考(轉入)的規定、辦事流程,避免由于不符規定要求而被轉入省教育考試機構退回。
4、考生在填寫轉入地專業代碼、專業名稱等信息時,務必確保正確無誤;上傳的照片須是近照、標準證件照;否則可能會被轉入省教育考試機構退回。
5、考生填報的郵箱須準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出)登記表》、《轉考(轉出)介紹信》發至該郵箱,考生可按需自行打印。
浙江自考轉出條件:
1、考生本人需要持有效居民身份證、轉出地準考證和轉入地準考證到轉出地省級或者經省級考辦授權的地級考辦,對轉出電子檔案信息進行現場確認,并在轉出地省級考辦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出)登記表》上簽字。
2、考生應當在轉入地取得一門或者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并取得轉入地考籍后,再辦理轉出手續。
3、考生在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定被停考或者延遲畢業期間,不得轉出。
4、已經取得某專業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原報考地省級考辦辦理畢業手續,不得轉出。
5、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不得轉出。未通過理論課程考核的,其對應的實踐環節考核成績不得轉出。畢業論文成績不得轉出。
6、考生辦理轉入手續未滿一年的,不得轉出。
7、在轉入手續未辦理完結之前,轉出地應保持考生的在籍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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