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自考考生辦理轉出有哪些要求?
2024-07-05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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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轉考應持課程合格證、準考證向設區市自考辦提出申請,由原省級自考辦將考籍檔案轉出、注銷原準考證,然后到轉入的省級自考辦辦理考籍檔案轉入手續、領取新的準考證,繼續參加考試。繼續考相同專業的考生,原考課程的合格成績全部有效。
南平自考轉出要求
1、考生應當在轉入地取得一門或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并取得轉入地考籍后,再辦理轉出手續;
2、已經取得某專業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本省辦理畢業手續,不得轉出;
3、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不得轉出;
4、已通過理論課程考核的,其對應的實踐環節考核成績可以轉出。其它實踐課程(含畢業論文、畢業實習、綜合作業)成績不得轉出;
5、考生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定停考或者推遲畢業期間,不得轉出;
6、考生因個人信息(姓名、身份證號、性別)有誤的,待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更正考生信息后,才能辦理轉出;
7、考生辦理轉入手續未滿一年的,不得轉出;
8、考生因個人原因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轉出手續,當次不予初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