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專業要縮減嗎?
2024-04-27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導語】自考專業有縮減;自考想換專業是考生持準考證和課程合格證書,在報名前向所在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提出申請,經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簽署意見,報省自學考試辦公室審批后,方可改報專業。
一、自考專業要縮減嗎?
考試的時刻上并不只需,在實踐課程和專業課程上時刻是有區別的。實際上,只需兩個時刻是能夠參與一項考試報名的。并且考試前學習時刻一般鄙人班后,顯著是不富余的,一個嚴厲的問題:自學考試專業會削減嗎?
從2021年10月份開端,就有部分新開設的專業,關于一些不搶手的報名專業,由于教育器件和師資之類的是有限的,所以就不再招成人了,只需收一些高考的學生就夠了。社會供給需求決議社會存在,也是你挑選專業后好工作的原因。
結合社會經濟的開展及有關專業的報考需求,我省在重復調研的基礎上,決議自2021年10月考試報名開端,對以下21個專業中止接收重生,考試開端不再組織相關課程考試。包含10個專科專業。有餐飲辦理、文化產業辦理、律師、網絡修改、美術教育、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物業辦理、計算機控制技能、食品質量與安全、產品質量工程),以及11個專科起點本科專業。
與此同時,我省經過嚴厲的專業證明,也在近年逐漸開設了出售辦理、中小企業經營辦理等部分本專科專業,招引不少考生報考,滿意社會需求。專科起點本科專業50個,高中起點本科專業4個,專科專業56個;爾后,考生如經過參與其它專業相同課程的考試,取得一切課程的合格成果,仍可按原發布的專業方案請求結業。
自學考試專業削減與否,現在還不是很清楚,不過沒有相關的咨詢,暫時是不會調整的。本年預備考試的考生,不管是參與工商辦理專業上課仍是會計專業考試,都是不用憂慮的,只需依照之前的規劃走就能夠了。
二、自考想換專業怎么換?
1、自學考試換專業的主要流程是考生持準考證和課程合格證書,在報名前向所在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提出申請,經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簽署意見,報省自學考試辦公室審批后,方可改報專業。
2、自學考試換專業的主要流程是考生持準考證和課程合格證書,在報名前向所在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提出申請,經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簽署意見,報省自學考試辦公室審批后,方可改報專業。
3、遇到停考專業的考生也可以進行更改專業,考生可憑準考證和課程成績證明在自學考試各省報名的期間進行申請免考。
想換專業的考生須注意
1. 轉專業報考時,以前已經考過并合格的成績,如與換后專業課程不同,則不會計算進新專業成績里。
比如:原專業為會計學,考生已考過課程“高級財務會計(一)”并合格,換后專業為工商管理,工商管理課程中無“高級財務會計(一)”課程,那么該考生換專業后,“高級財務會計(一)”所修得的學分無法計算到工商管理專業中。
2.換專業報考,如果考過的課程與換后專業的課程名稱相同、學分相同且代碼相同,則換后仍舊視為有效,無需再考。
比如:公共課“英語(二)”、“中國近現代史綱要”、“***************基本原理概論”,這幾門課程在大多數專業中都需要考到,這類課程在換專業后成績依然有效,即無需考生再考。
再比如:會計專業中的“金融理論與實務”代碼為00150,與工商管理專業中的“金融理論與實務”代碼一樣,且都是6學分,如考生是在這2個專業中轉專業,那么如果考過“金融理論與實務”,則成績依然有效學分有效,無需再考。
總的來說,在換專業時,考生不需要辦理任何的手續,直接根據新專業課程設置報考,只要是相同的課程就不用再考,在此過程中不需要換準考證。
但還有一種特殊情況
在自學考試中有部分自考專業對應好幾個主考院校。
有的考生在初次報考時已經確定了自己的主考院校和專業但之后又因為某種原因想要更換主考院校,需要辦什么手續?
首先,若考生只是更換主考院校而不換專業則無需辦理什么手續,只要按原考試計劃進行考試并在畢業申請時選擇心儀的院校即可;
若考生是既需要換專業又需要更換主考院校的,需要持本人準考證、課程合格證書到所在地的市、縣(區)提出申請和填寫轉考專業登記表,并經自考辦簽署意見后方可改報專業。
其實,考生在選擇主考院校時可不必過于糾結,無論選擇哪所學校其自考的含金量都是一樣的。
總的來說,在換專業時,考生不需要辦理任何的手續,直接根據新專業課程設置報考,只要是相同的課程就不用再考,在此過程中不需要換準考證。
所以說,自考在專業方面還是十分靈活的,不建議大家頻繁的改換專業,因為會大大增加學習精力,將畢業時間延長。
三、自考報名條件
1、凡具有本省正式戶籍的公民,不受年齡、職業、學歷的限制,均可就近報名并參加考試。外省在我省工作學習的人員,也可就近報名參加考試。
2、經國家教育部正式批準或備案的各類高等學校的專科畢業生,可直接申請報考本科段(獨立本科段)。
3、考生專科(基礎科段)、本科段(獨立本科段)可同時兼報,但在領取本科畢業證書前必須先獲取專科畢業證書。
4、實踐性學習環節考核、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畢業考核等,須按規定在本專業涉及實踐課程理論考試全部合格后才能報考。
5、提倡在職人員按照學用一致、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原則選擇報考專業。對某些行業性較強的專業(如公安管理、醫學類專業等)將根據專業考試計劃的要求限制報考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