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自考在部隊有什么用?
2024-04-19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導語】軍自考在部隊用處:1、國家承認2、國外認可3、學歷認證;部隊自考和地方自考相比,地方自考更好,軍隊自考由于考試簡單,認可度不如普通自考。地方自考也分大自考和小自考,總的來說大自考的難度大認可度高。
一、軍自考在部隊有什么用?
軍隊自考當然有用。自考分為軍校自考和高等教育自考(不同的兩個考試單位)軍校自考主要就是當兵的人和上軍校的人參加的自考。高等教育的自考是各種人都可以參加的自考。他們的畢業證大體一樣的。只是發放單位不一樣,軍校自考畢業證是中國人民解放軍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的。高等教育自考的畢業證是高等教育自考委員會頒發的。
1、國家承認
自考作為國家考試制度,它由國家建立,由政府考試機構代表國家行使考試權,按照國家規定的目標和標準,面向全體自考考生實施的嚴格的國家考試,是國家承認的學歷。軍隊自考畢業證書由主考院校同軍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聯合頒發,考生取得畢業證書后可以參加全國統一的研究生考試、可以報考國家公務員、可以出國留學。自考本科畢業證書在考生今后的工作、升職、評級評職稱以及參加相關資格考試上都是一個有效的通行證。
2、國外認可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國家考試,而且目前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眾多國家的高等學校都承認我國的自學考試文憑。這些國家相關院校承認我國自考部門頒發的學歷證書,允許持有學歷證書或單科合格證書的自考生進入這些學校學習,或攻讀學位或免修、減修部分課程。到目前為止承認我國自考文憑的國家已達26個。
3、學歷認證
凡2002年(畢業時間)起已在高校學生學歷信息管理系統相關數據庫中注冊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學信網原則上實行網上查詢和電子認證,不再受理和出具書面認證報告。對于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學生學歷信息管理系統相關數據庫中注冊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如有需要,可免費申請書面認證報告。
自考本科考試有優勢:
1.自考本科有用勝在“雙專業”或“雙學位”文憑
很多畢業生在就業推薦表上寫的是“本科畢業”而非“擁有自考第二學位”,這樣用人單位對能拿到自考第二學位文憑的本科生還是很有興趣的,因為不是所有人都能堅持到最后。并且,國家相關法律規定:“擁有自考第二學位的畢業生,畢業后參加工作時可享受研究生待遇。”
2.自考本科有用贏在理性擇業
自考是一種過程,一種經歷,只有親身體驗過的人,善于自主學習的人才是自考的勝利者,同時也是職場的勝出者。因為他們懂得怎樣把握機會,怎樣篩選機會,怎樣創造機會。
3.自考本科有用在于可看出有恒心、有毅力和自學能力
自考生與統招生相比,知識的系統性相對差一些。但是,自考的考試不見就比統招考試輕松,相反會更嚴格。自考生大多是邊工作邊學習,他們能結合自己的工作,完全自由地選擇專業,因為他們了解自身缺少什么,其社會適應能力和實踐經驗遠遠超過統招生。現如今很多用人單位,也格外青睞自考生,因為在他們身上可以看到自律,勤奮,永不放棄的精神。這些精神品格,也正是很多單位需求及重點培養的人才。
二、部隊自考和地方自考哪個好?
軍隊自考好過,軍隊自考由于考試簡單,認可度不如普通自考。地方自考也分大自考和小自考,總的來說大自考的難度大認可度高。就是完全靠自己自學參加考試,小自考是參加學校的課程,學校的考試。部隊的自考不用我說了,肯定越難的認可度越高。
沒有地方自考這一說,都是普通的自考,獲得國家認可的系列文憑,含金量僅次于統招考試。軍自考的話,使用上沒有普通自考的范圍廣吧。具體看你的文憑怎么用了。
軍校自考和地方自考的區別:
(1)地方自考的主考學校是普通高等學校,考試由地方教育部門來組織。社會都承認,軍隊自考比地方考試寬松一些。軍隊自考的主考學校是部隊院校,考試也是由部隊來組織;
(2)軍校自考一年只能考試2次(4月和10月考試),地方自考有些省份可以考試4次(1月4月7月10月);
(3)軍校自考考試報名每門200元,從2008年10月開始,報考費在第一次報考時一次交清,而社會自考報名費用15-30元不等。
軍校自考國家承認嗎?
經考試取得合格成績,積滿規定的學分,思想品德符合要求,發給國家承認的學歷的畢業證書,教育部電子注冊,可網上查詢(www.chsi.com.cn)。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的,可以申請學士學位。
三、自考報名條件
1、凡具有本省正式戶籍的公民,不受年齡、職業、學歷的限制,均可就近報名并參加考試。外省在我省工作學習的人員,也可就近報名參加考試。
2、經國家教育部正式批準或備案的各類高等學校的專科畢業生,可直接申請報考本科段(獨立本科段)。
3、考生專科(基礎科段)、本科段(獨立本科段)可同時兼報,但在領取本科畢業證書前必須先獲取專科畢業證書。
4、實踐性學習環節考核、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畢業考核等,須按規定在本專業涉及實踐課程理論考試全部合格后才能報考。
5、提倡在職人員按照學用一致、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原則選擇報考專業。對某些行業性較強的專業(如公安管理、醫學類專業等)將根據專業考試計劃的要求限制報考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