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20年10月自考轉考辦理時間及要求
2023-11-11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今年吉林省10月份的自學考試將在10月17-18日舉行,期間要要進行轉考的考生需要提前辦理自考轉考。以下就是今年吉林省自考轉考的具體辦理時間及要求。
吉林2020年10月自學考試考生辦理轉考的通知
一、考生轉出
省際間轉考先到我省報名所在教育考試機構辦理轉出手續,再到轉入省辦理轉入手續,省考試院通過全國“轉考平臺”遞送和接收轉考電子檔案,遵循以下程序:
1.申請辦理時間2020年8月28日至9月5日,因故未及時申請,須下一年度再申請,履行轉考程序。
2.在籍考生離開我省繼續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我省準考證和轉入地準考證,在規定日期內,到考生考籍所在報名的教育考試機構現場申請確認。轉出申請由考生本人提出,進行現場申請,并在教育考試機構出具的《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出)登記表》上簽字。
3.省考試院按照原考試的課程及合格成績、按照相關規定,生成轉出電子檔案上傳至全國“轉考平臺”。
4.轉入地省級考辦從全國“轉考平臺”接收轉入電子檔案。
5.轉入電子檔案經轉入地省級考辦審核無誤后,轉考考生按要求到轉入地省級(或者經省級考辦授權的地級考辦)辦理轉入手續。
6.轉入手續辦理完成后,轉入地省級考辦將轉入辦理結果上傳全國“轉考平臺”,吉林省教育考試院據此對轉出考生電子檔案的在籍狀態進行變更,轉考完成。
二、轉出要求
1.考生應當在轉入地取得一門或者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并取得轉入地考籍后,再辦理轉出手續。
2.考生在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定被停考期間和延期畢業期間,考試成績不得轉出。
3.已經取得某專業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報名所在地教育考試機構辦理畢業手續,不得轉出。
4.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不得轉出;實踐環節考核成績不得轉出;畢業論文成績不得轉出;
5.考生辦理轉入手續未滿一年的,不得轉出。
6.考生轉出的課程與國家現行計劃不一致的,不得轉出。
7.考生只可以轉一次,確定轉出后吉林省將不再接待該考生在我省繼續報名參加考試,考生電子考籍檔案將封存。
三、考生轉入
1.2016年以前通過機要方式轉入我省的并且在《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信息網》查到轉入信息的考生,須在自學考試報名期間(見吉林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通知)到報名所在地教育考試機構辦理落籍手續。
2.在9月上旬通過全國“轉考平臺”交換的電子檔案,考生須在9月21日至25日到我省考籍所在地教育考試機構辦理轉入手續。對轉入電子檔案信息及辦理結果進行現場確認,并在教育考試機構出具的《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入)登記表》上簽字,完成轉入手續。未在規定時間辦理轉入手續的考生,我省將電子檔案退回轉出省。
3.轉入的電子檔案必須符合我省自學考試考籍管理規定;轉入電子檔案信息以轉出地省級考辦通過全國“轉考平臺”交換的電子檔案為準,其他形式我省不予以承認。
4.轉入考生應當按我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專業考試計劃參加考試。轉入考生原考試合格課程與現考試課程替換關系,按我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執行。
5.轉考考生應當在我省取得專科不少于5門課程、本科不少于4門課程的合格成績,方可申辦畢業手續。
吉林省2020年下半年自考報名時間
2020年10月份自學考試報名、報考時間為8月26日9時至9月10日下午16時截止(周六、周日不休息)。具體報名、報考要求和辦法詳見考試院官網5月21日發布的《關于做好2020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和報考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學習服務中心學員或由高校統一組織參加考試的考生,由有關學校安排專人組織集體報名和報考工作,考生在學校所在地考區參加考試。
什么是自考轉考
自考考生在考試的期間,因為某些原因,需要到其他的地區繼續參加考試的這部分考生可以將考籍檔案轉到該地區。或者是選擇的自考專業,考生想要更改其他專業,這種情況都是可以申請轉考的。自考轉考包括省內轉考和省際間轉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