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的學分互認是什么意思
2023-10-05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學分互認就是指同等學分可以互通,也就是說自考課程對應學分可以用其他課程進行替代,但其學分自考辦仍然承認,如果總學分達到畢業條件的話,就算你的課程考試通過,這個學分對應的課程不用再考了。
學分互認就是傳統意義上的免考,此課程考試可用其他課程代替,達到了相應學分算是過了,不需要再補考。就比如很典型的:自考英語(二),由于該課程考試是很多自考專業的選考課,學分高達14分,但是很多人覺得這考試太難,不想考,那么就可以考其他課程來代替自考英語(二),我們在選考代替課程中,學分加起來要大于等于14分及以上,所以自考英語(二)需用其他三門課(的學分)來代替,反正不能比英語二的學分少。
自學考試的每門課程都是有學分的,專科(基礎科)畢業的總學分一般不低于70學分,本科總學分(不包括畢業論文,畢業設計)定為125至140學分。一門課程規定多少學分,是根據該課程的教學要求和該課程在專業總教學計劃中占的比重所要求的教學時數計算出來的。自學考試參照普通高等學校學分計算方法,來規定每門課程的學分多少,因此,一個專業的不同課程的學分可能是相同的。也可能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