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自考學士學位申請條件及申請流程
2023-08-12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江蘇省自考學士學位的申請流程及申請條件,供同學們參考。
學士學位的申請程序:
(一)獲得畢業證書時,符合學士學位申請條件的考生,可直接申請授予學士學位。
(二)畢業前未能達到申請學條件第(二)款的考生,可繼續在自學考試中參加相關課程考試,直至達到申請學條件后再進行畢業登記。獲得畢業證書后達不到要求的,不再授予學位。
(三)獲得畢業證書時,外語成績未達到學士學位申請要求的考生,先按時辦理學士學位申請手續,并在學位申請的次年3月10日前通過下列方式進行外語課程補考且成績符合學士學位申請要求的考生,也可授予學位。
南京大學授予自考學士學位的條件
畢業生必須在畢業之日(以自考本科畢業證書落款時間為準)起一年內,向南京大學繼續教育學院辦理學士學位申請手續,逾期視作自動放棄。在辦理自考本科畢業之前參加自學考試取得的成績,才可以用來申請學士學位。辦理自考本科畢業之后取得的成績在申請學位時不予認可。以下條件必須符合:
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且如下五門學位要求課程考試總成績達到350分以上(含350分);
(1)法律專業:國際經濟法概論(國際經濟法);知識產權法(工業產權法);公司法;合同法;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環境保護法)。
(2)工商管理專業:數據、模型與決策(管理科學、國民經濟管理、國民經濟核算);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對外經濟管理);財務管理學(經濟法概論);企業經營戰略(產業經濟管理學、西方經濟學概論);人力資源管理(一)(稅收學、貨幣銀行學)。
(3)行政管理學專業:公共政策;領導科學;公務員制度(國家公務員制度);行政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學);西方政治制度。
(4)社會工作與管理專業:團體社會工作;個案社會工作;社區社會工作;社會問題;社會保險學。
江蘇自學考試學士學位報名條件
一、申請報名時間及地點
⒈申請報名時間:2005年9月20-24日,2006年3月1-3日(僅限2005年下半年畢業生)。其他時間恕不接待。
⒉申請報名地點:南京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南京大學南園教學樓二樓繼續教育學院)。
二、注意事項
⒈若在畢業前未能達到授予學士學位要求而又想獲得學士學位的,可在畢業登記前繼續在自學考試中參加相關課程的考試,直至達到要求后再申請。
⒉在畢業之日起一年內按規定時間由本人到我校辦理申請手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⒊辦理申請手續時,須帶相關專業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畢業生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若無原件,復印件須加蓋人事部門公章)、200元和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一張。
⒋本科段英語免考者,帶免考相關材料(英語四、六級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全部內容,供同學們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