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內蒙古自學考試轉考辦法
2023-07-15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自學考試本科文憑被國家承認,考生報考自學考試可以進行考研,公務員等。
自考轉考方法
一、《轉考辦法》中第五條第四款“已經取得某專業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原報考地考辦辦理畢業手續,不得轉出”調整為“已經取得某專業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我區辦理畢業手續,不得轉出”。
二、《轉考辦法》中第五條第五款“考生的論文答辯、實踐課成績(包括英語專業的“聽力”、“口語”、“口譯”成績)以及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均不予辦理轉出手續”調整為“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不得轉出。未通過理論課程考核的,其對應的實踐環節考核成績不得轉出。畢業論文成績不得轉出”。
三、《轉考辦法》中第五條第七款“已在我區辦理轉入手續的在籍考生,若后期選擇轉出我區,則只辦理在我區已合格的課程成績轉出手續”調整為“在轉入手續未辦理完結之前,我區將保持考生的在籍狀態”。
四、《轉考辦法》中第六條第二款“考生的轉入成績,只接受在一個省(市、自治區)內取得的合格成績。轉入課程必須是注冊之前取得的合格成績”和第六條第三款“轉考考生應當按考試中心公布的專業考試計劃參加考試。考生取得的考試合格課程與我區專業計劃中課程名稱相同或相近、學分相同的課程有效,該類課程的替換關系按照我區的有關規定執行”合并后調整為“轉入考生應當按我區公布的專業考試計劃參加考試。轉入考生原考試合格課程與現考試課程替換關系的規定按照我區有關規定執行”。
五、《轉考辦法》中第六條第四款“考生的轉入成績審核通過以后,須在我區連續參加考試,并取得專業計劃50%以上課程的合格成績后,方可申辦畢業手續”調整為“轉入考生應當在我區取得專科不少于5門、本科不少于4門的合格成績,方可在我區申請辦理畢業手續”。
六、申請轉考的時間為每年3月和9月上旬,具體時間詳見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
七、調整后的轉考辦法自2019年9月1日起實施。
自學考試文憑如何
自考文憑可以報考公務員公務員工作穩定,待遇較高,壓力較小,又有權力,現在許多人都想做公務員,而人事部規定,公務員崗位需要通過公務員考試,現在大多數公務員崗位都要求本科以上才有資格報考,通常只有基層和艱苦的工作崗位留給專科一部分。雖然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取得國家承認的畢業證后,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均可以報考,但是自考本科學歷含金量僅次于統招生,在報考公務員方面擁有絕 對的優勢,深受招考部門喜愛。
考生如何參加自學考試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就是考生在選擇報考相應的專業以后,按專業考試計劃參加該專業規定的所有課程的考試,所有課程均合格并通過該專業的實踐考核(畢業論文答辯),即可拿到自學考試專科或本科畢業證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有關主考學校的規定者,可向相關主考學校(須有學位授予權)申請授予學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