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3來源: 教育在線
太原理工大學是一所歷史悠久、底蘊深厚、特色鮮明的世紀學府。其前身是創立于1902年的山西大學堂西學專齋,為中國創辦最早的三所國立大學之一,坐落于具有2500多年建城史的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太原。太原理工大學自學考試招生專業有哪些?下面小編將為你解答,具體如下:
太原理工大學自學考試招生專業

山西自學考試免考課程規定
第一條適用范圍:凡參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符合本規定的均可免考相應課程。
第二條有關的基本概念
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分為理論課(公共政治課、公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專業課)和實踐性考核課程。
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公共政治課
1、本科段公共政治課:
《中國近現代史綱要(03708)》《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03709)》
2、專科段公共政治課: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03706)》《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12656)》
三、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公共基礎課
1、數學類課程:
《高等數學(工本)(00023)》《概率論與數理統計(經管類)(04183)》《線性代數(經管類)(04184)》《工程數學(線性代數、概率論與數理統計)(10993)》《高等數學(經管類)(13125)》
《高等數學(一)(00020)》《概率論與數理統計(二)(02197)》《復變函數和積分變換(02199)》
《高等數學(工專)(00022)》《線性代數(02198)》
2、外語類課程:
《第二外語(日語)(00840)》《第二外語(法語)(00841)》《英語(專升本)(13000)》《英語(專)(13124)》
《英語(二)(00015)》
《英語(一)(00012)》
3、計算機類課程:
《計算機應用基礎(含實踐)(00018、00019)》《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含實踐)(00051、00052)》
4、物理類課程:
《物理(工)(含實踐)(00420、00421)》;
5、漢語言類課程:
《大學語文(04729)》。
四、本辦法規定的“名稱和要求相同的課程”,是指名稱一致、學分等于或高于自學考試課程學分(一學分相當于十八學時),并在專業培養目標中地位、作用及要求掌握的程度一致的理論課程;“已學過并取得合格成績的課程”,是指原所學專業學過并取得合格成績的考試課程,考查課、輔修課、非學歷教育的培訓、進修課及實踐性環節考核課程不可申請免考。
第三條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國民教育序列專科及專科以上畢業生報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同層次或低層次專業,可免考已學過并取得合格成績的公共政治課、公共基礎課、名稱和要求相同的其他課程。
第四條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國民教育序列高等院校的本、專科肄業生、結業生、退學生報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可免考已學過并取得合格成績且專業層次相同的公共政治課、公共基礎課。
第五條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國民教育序列高等學校專科及專科以上畢業生,報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或本科專業,除按照上述規定免考課程外,還可免考與原所學專業相對應的公共基礎課程。
1、數學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高等數學(工本)(00023)》《概率論與數理統計(經管類)(04183)》《線性代數(經管類)(04184)》《工程數學(線性代數、概率論與數理統計)(10993)》《高等數學(經管類)(13125)》
《高等數學(一)(00020)》《概率論與數理統計(二)(02197)》《復變函數與積分變換(02199)》
《高等數學(工專)(00022)》《線性代數(02198)》
2、物理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物理(工)(含實踐)(00420、00421)》。
3、漢語言文學類、秘書類、新聞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大學語文(04729)》。
4、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相應的公共外語課程。
5、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含實踐)(00018、00019)》、《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含實踐)(00051、00052)》。
第六條哲學、政治類專業專科及專科以上畢業生,報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或本科,可免考已學過并取得合格成績的公共政治課。
第七條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繼續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專科專業者,課程代碼和課程名稱相同的課程不需辦理課程免考手續,可直接使用。
第八條憑各類等級證書辦理免考的規定
獲得國家承認的有關等級證書持有者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可免考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課程,具體詳見“各類等級證書可免考課程列表”。

第九條申請免考《英語(一)》和《英語(二)》課程的考生,可以通過加試若干未使用過的任意理論課程進行免考,課程累計學分分別不能低于7學分和14學分,無需辦理免考手續。考生須查詢專業開考計劃,如專業課程設置對免考英語(一)和英語(二)課程有具體要求的須按其課程設置執行。申請免考英語(二)的考生是否授予學位須咨詢主考院校。
第十條免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的考生,其成績為“免考合格”。
第十一條免考獲得的學分總數不能超過該專業總學分的50%,反之不允許申請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