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外國語大學2025年專升本招生計劃
2025-07-20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四川外國語大學2025年專升本招生章程
為確保學校專升本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25年重慶市普通高校專升本統一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學函〔2025〕1號)有關政策及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概況
四川外國語大學坐落在重慶市沙坪壩區,是一所經國家教育部批準,隸屬于重慶市人民政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為國家最早設立的四所外語專業高等院校之一。學校是一所以外國語言文學學科為主,文學、教育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藝術學等學科協調發展的多科型外國語大學,具備博士研究生教育、碩士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留學生教育、繼續教育及強化培訓等多形式、多層次的完備辦學體系。學校開設55個本科專業,其中外語專業26個(24個外語語種),面向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本科生,現有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學校現有4個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8個省級特色專業建設點、18個國家級一流專業建設點、27個省級一流專業建設點。學校教學設施完備,有西南地區最完善的外語教學智慧教室、語音實驗室、同聲傳譯實驗室、筆譯實驗室、國際商務文化與談判實驗室和中介語語料庫實驗室。學校與30余個國家和地區的140余所大學或機構建立了校際交流與合作關系。
辦學層次:本科、碩士、博士
辦學類型及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主管部門:重慶市人民政府舉辦、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管
學校代碼:4150010650(國標碼)、5011(重慶市招生代碼)
學校地址:重慶市沙坪壩區壯志路33號
學校網址:http://www.sisu.edu.cn;本科招生網:http://zs.sisu.edu.cn
聯系方式:聯系本站老師。、65383326(招就處),65385257(教務處)
二、招生對象、報名辦法、資格審查和公示備案等事項安排
招生對象:符合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25年重慶市普通高校專升本統一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學函〔2025〕1號)文件規定的普通畢業年級考生和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考生。
報名辦法:按照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安排執行。
資格審查:按照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25年重慶市普通高校專升本統一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學函〔2025〕1號)文件規定執行。
考試安排:按照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安排執行。
成績公布:考生可通過重慶市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查詢(網址:www.cqksy.cn)。
志愿填報:按照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安排執行。
錄取規則:學校按照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25年重慶市普通高校專升本統一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學函〔2025〕1號)文件規定執行。
公示備案:錄取結束后,預錄取結果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備案。
三、招生計劃
我校2025年專升本招生計劃、招生專業、專業類別、學費標準及對應專科專業見下表。
備注:此表不含免試生招生計劃。
四、學籍管理與頒發證書
(一)考生被我校錄取后,由我校于2025年6月將錄取通知書集中移交至生源學校,由生源學校發給學生本人。新生入學注冊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四川外國語大學學生管理規定》執行。新生應在學校規定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請假時間不得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請假逾期兩周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對新生進行身體和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將視情況予以不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在校期間,一旦發現并查實報名、考查及錄取等環節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經市教委批準錄取的專升本學生,升入2023級本科專業學習,學籍管理按照《四川外國語大學普通專升本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執行。
(三)專升本學生不得轉學轉專業,其日常管理、畢業待遇等與招生學校相同年級、專業的學生相同。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由四川外國語大學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同時,根據《教育部關于當前加強高等學校學歷證書規范管理的通知》(教學〔2002〕15號)規定,專升本學生畢業時在學歷證書上注明“在本校××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字樣,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和頒發學歷證書實際時間填寫。學位證書頒發按照我校專升本學生學籍管理相關規定執行。
五、收費標準
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嚴格按照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核定備案價格執行。各專業收費標準在《專升本新生入學須知》及學校本科招生網上公布。全日制本科生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的收取、結算按照《四川外國語大學全日制本科生試行學分制收費方案》執行。
六、紀檢監察
學校專升本招生錄取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構、考生、家長、社會的監督。監督電話:聯系本站老師。.
七、其他事項
(一)學校不委托任何其它機構和個人辦理考試招生相關事宜,對假冒四川外國語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活動的機構和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二)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若有與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解釋權歸學校招生就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