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安慶師范大學專升本學前教育試大綱
2025-07-09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官方通報2025年安慶師范大學專升本學前教育考試大綱參考24年考試大綱,本站專升本欄目備考安徽專升本的大二大三學子整理了24年考試大綱,內容包含了考試范圍與內容、考試目標與水平層次和考試內容等信息,更多詳細內容見下。
一、考試范圍與內容
本綱要規定的考試范圍和內容主要包括:緒論、學前教育概述、學前教育與兒童、學前教育與社會、幼兒園教師、幼兒園教育的目的與內容、幼兒園生活活動、幼兒園教學活動、幼兒園游戲、幼兒園環境、幼兒園與家庭及社區的合作、幼小銜接等十二個部分。考試總分為150分,側重考查考生對專業理論課的基礎知識與技能的掌握程度,同時注意考查考生運用所學專業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主要參考教材如下:
朱宗順、陳文華主編:《學前教育學》(第二版).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19.
二、考試目標與水平層次
本綱要確定的考試目標由知識與技能要點、考試條目和考試水平三部分組成。“知識與技能要點”考查考生應知應會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考試條目”是“知識與技能要點”內容的細化;“考試水平”是具體確定所考查知識條目的考查層次。
本綱要的考試水平分為四個層次:A(識記)、B(理解)、C(掌握)、D(綜合運用)。每一較高層次同時包含其較低層次的考試水平。其具體含義為:
A(識記):主要考查考生對課程基礎知識的識別和記憶水平。要求考生能正確地辨別、再認或再現相應的基礎知識,即在記憶水平上考核考生的學習成果。
B(理解):主要考查考生對課程基礎知識的理解程度。要求考生在“識記”的基礎上,正確理解所學知識的確切含義以及與其相關知識的內在聯系。
C(掌握):主要考查考生對所學課程基礎知識、重要原理的初步運用能力。要求考生在“理解”的基礎上,用所學過的知識、原理及方法解決新情況下出現的簡單問題。
D(綜合運用):主要考查考生對所學課程基礎知識的綜合運用能力。要求考生在“掌握”的基礎上,具有系統的、靈活的、較強的綜合應用能力。
三、考試內容
(一)緒論
知識與技能要點 | 考試條目 | 考試水平 | |||
A | B | C | D | ||
學前教育學的含義 | 學前教育學的含義 | √ | |||
學前教育學的產生與發展 | 學前教育學的發展簡史 | √ | |||
學前教育學的任務和意義 | 1.學前教育學的任務2.學習和研究學前教育學的意義 | √√ |
(二)學前教育概述
知識與技能要點 | 考試條目 | 考試水平 | |||
A | B | C | D | ||
學前教育的含義、要素、類型、發展趨勢 | 1.學前教育的含義2.學前教育的三個組成要素3.學前教育的類型4.當代學前教育的發展趨勢 | √√ | √√ | ||
學前教育的特點、原則和任務 | 1.學前教育的特點2.學前教育的原則3.學前教育的任務 | √√ | √ |
(三)學前教育與兒童
知識與技能要點 | 考試條目 | 考試水平 | |||
A | B | C | D | ||
學前教育和兒童發展關系概述 | 1.兒童發展概述2.學前教育影響學前兒童的發展 | √ | √ |
3.學前教育要受學前兒童發展的制約 | √ | ||||
兒童觀的演變與建構 | 1.兒童觀概述2.兒童觀的演變3.科學兒童觀的內涵 | √ | √ | √ |
(四)學前教育與社會
知識與技能要點 | 考試條目 | 考試水平 | |||
A | B | C | D | ||
學前教育受社會發展的影響和制約 | 1.經濟影響和制約學前教育的發展2.政治影響和制約學前教育的發展3.文化影響和制約學前教育的發展 | √√√ | |||
學前教育對社會發展的影響 | 1.學前教育對經濟發展的影響2.學前教育對政治發展的影響3.學前教育對文化發展的影響 | √√√ |
(五)幼兒園教師
知識與技能要點 | 考試條目 | 考試水平 | |||
A | B | C | D | ||
幼兒園教師概述 | 1.幼兒園教師的含義、地位與資格2.幼兒園教師的類型3.幼兒園教師的角色 | √ | √ | √ | |
幼兒園教師的素質 | 1.幼兒園教師的素質概述2.幼兒園教師的職業道德3.幼兒園教師的知識結構4.幼兒園教師的專業能力5.幼兒園教師專業成長 | √ | √√ | √√ |
(六)幼兒園教育的目的與內容
知識與技能要點 | 考試條目 | 考試水平 | |||
A | B | C | D |
幼兒園教育目的 | 1.幼兒園教育目的概述2.幼兒園教育目的制定的依據與原則3.我國幼兒園教育目的的內容與特點4.我國幼兒園教育目的的實施 | √√ | √ | √ | |
幼兒園教育內容 | 1.我國幼兒園的教育內容2.幼兒園教育內容的選擇3.幼兒園教育內容的組織 | √ | √ | √ |
(七)幼兒園生活活動
知識與技能要點 | 考試條目 | 考試水平 | |||
A | B | C | D | ||
幼兒園生活活動概述 | 1.幼兒園生活活動的含義2.幼兒園生活活動的意義3.幼兒園生活活動的基本目標4.幼兒園生活活動與其他教育活動的關系 | √ | √√ | √ | |
幼兒園生活活動的組織與指導 | 1.入園與離園的組織與指導2.餐飲的組織與指導3.盥洗的組織與指導4.睡眠的組織與指導5.幼兒園生活活動中體弱、生病幼兒的護理6.幼兒園生活活動的指導原則 | √ | √√√√√ |
(八)幼兒園教學活動
知識與技能要點 | 考試條目 | 考試水平 | |||
A | B | C | D | ||
幼兒園教學活動概述 | 1.幼兒園教學活動的含義、特點和意義2.幼兒園教學的組織形式與常用方法3.幼兒園教學活動的原則 | √ | √√ | √ | √ |
幼兒園教學活動的指導 | 1.幼兒園教學活動設計的指導2.幼兒園教學活動實施的指導 | √√ |
(九)幼兒園游戲
知識與技能要點 | 考試條目 | 考試水平 | |||
A | B | C | D | ||
游戲概述 | 1.游戲的含義與特征2.游戲的功能3.游戲的構成要素4.幼兒園游戲的類型5.幼兒園游戲與幼兒園其他教育活動的關系 | √√ | √√√√ | √ | |
幼兒園游戲的指導 | 1.角色游戲的指導2.表演游戲的指導3.結構游戲的指導4.規則游戲的指導 | √√√√ |
(十)幼兒園環境
知識與技能要點 | 考試條目 | 考試水平 | |||
A | B | C | D | ||
幼兒園環境 | 1.幼兒園環境的含義及類型 | √ | √ | ||
概述 | 2.幼兒園環境的作用 | √ | |||
幼兒園環境創設 | 1.幼兒園環境創設的原則2.幼兒園物質環境的創設3.幼兒園制度環境的創設4.幼兒園精神環境的創設 | √√√√ |
(十一)幼兒園與家庭及社區的合作
知識與技能要點 | 考試條目 | 考試水平 | |||
A | B | C | D |
幼兒園與家庭的合作 | 1.幼兒園與家庭合作概述2.幼兒園與家庭合作的策略 | √ | √ | ||
幼兒園與社區的合作 | 1.幼兒園與社區合作的含義和意義2.幼兒園與社區合作的內容和方法 | √ | √ |
(十二)幼小銜接
知識與技能要點 | 考試條目 | 考試水平 | |||
A | B | C | D | ||
幼小銜接概述 | 1.幼小銜接的含義和意義2.幼小銜接的發展 | √ | √ | ||
幼小銜接的策略 | 1.我國幼小銜接面臨的問題2.幼小銜接的具體策略 | √ | √ |
四、考試形式和試卷結構
1.考核形式
(1)采用閉卷筆答方式。
(2)考試時間90 分鐘。
2.試卷結構:(命題單位可依據具體情況在 10%的比例內增減)
(1)按知識點分
序號 | 知識科目 | 百分比 |
1 | 緒論 | 5% |
2 | 第一章學前教育概述 | 5% |
3 | 第二章學前教育與兒童 | 10% |
4 | 第三章學前教育與社會 | 5% |
5 | 第四章幼兒園教師 | 10% |
6 | 第五章幼兒園教育的目的與內容 | 5% |
7 | 第六章幼兒園生活活動 | 10% |
8 | 第七章幼兒園教學活動 | 10% |
9 | 第八章幼兒園游戲 | 10% |
10 | 第九章幼兒園環境 | 10% |
11 | 第十章幼兒園與家庭及社區的合作 | 10% |
12 | 第十一幼小銜接 | 10% |
(2)按考試水平分
考試水平 | A | B | C | D |
百分比 | 30% | 30% | 30% | 10% |
(3)按考試題型分
題型 | 選擇題 | 判斷題 | 簡答題 | 論述題 |
百分比 | 40% | 20% | 20% | 20% |
備注:簡答題只寫要點,不必解釋;論述題要求既要有要點,又要有分析論述。
科目2《學前兒童發展心理學》考試綱要
一、考試范圍與內容
本綱要規定的考試范圍和內容主要包括學前兒童發展心理學理論概述、學前兒童認知發展、學前兒童 情緒情感發展、學前兒童個性發展和社會性發展。考試總分為150分,側重考查考生對基礎理論知識的掌握程度,同時注重考查考生運用所學理論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主要參考教材如下:
陳幗眉主編,《學前兒童發展心理學》,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13.
二、考試目標與水平層次
本綱要確定的考試目標由知識要點、考試條目和考試水平三部分組成。“知識要點”考查考生應知應會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考試條目”是“知識要點”內容的細化;“考試水平”是具體確定所考查的 應知應會的知識和技能的考查層次。
本綱要的考試水平分為四個層次:A(識記)、B(理解)、C(掌握)、D(綜合運用)。每一較高層次同時包含其較低層次的考試水平。其具體含義為:
A(識記):主要考查考生對專業基礎知識的識別和記憶水平。要求考生能正確地辨別、再認或再現相應的基礎知識,即在記憶水平上考核考生的學習成果。
B(理解):主要考查考生對專業基礎知識的理解程度。 要求考生在“識記”的基礎上,正確理解所
學知識的確切含義以及與其相關知識的內在聯系。
C(掌握):主要考查考生對所學專業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的初步運用能力。要求考生在“理解”基礎上,用所學過的知識及方法解決問題。
D(綜合運用):主要考查考生對所學專業基礎知識的綜合運用能力。要求考生在“掌握”的基礎上,具有一定的理論聯系實踐的能力。
三、考試內容
(一)學前心理學理論概述
知識要點 | 考試條目 | 考試水平 | |||
A | B | C | D | ||
學前兒童發展心理學概述 | 1.的研究對象和內容2.研究方法3.影響學前心理發展的因素4.兒童心理發展理論 | √ | √√ | √ | |
學前兒童心理發展的年齡特征 | 1 嬰幼兒心理發展概述2.嬰幼兒心理發展的年齡特征3.嬰幼兒的身體與動作發展 | √√ | √ |
(二)學前兒童認知發展
知識要點 | 考試條目 | 考試水平 | |||
A | B | C | D | ||
學前兒童的注意 | 1.注意概述2.學前兒童注意的發展3.學前兒童注意的培養 | √ | √ | √ | |
學前兒童的感知覺 | 1.感知覺概述2.學前兒童感知覺的發展3.學前兒童感知覺的培養 | √ | √ | √ | |
學前兒童的記憶 | 1.記憶概述2.學前兒童記憶的發展3.學前兒童記憶的培養 | √ | √ | √ | |
學前兒童的想象 | 1.想象概述2.學前兒童想象的發展3.學前兒童想象的培養 | √ | √ | √ | |
學前兒童的思維 | 1.思維概述2.學前兒童思維的發展3.學前兒童思維的培養 | √ | √ | √ |
學前兒童的言語 | 1.言語概述2.學前兒童言語的發展3.學前兒童言語的培養 | √ | √ | √ |
(三)學前兒童情緒情感發展
知識要點 | 考試條目 | 考試水平 | |||
A | B | C | D | ||
學前兒童的情緒情感 | 1.情緒情感概述2.學前兒童情緒情感的發展3.學前兒童情緒情感的培養 | √ | √ | √ | √ |
(四)學前兒童個性和社會性發展
知識要點 | 考試條目 | 考試水平 | |||
A | B | C | D | ||
學前兒童的個性 | 1.個性概述2.學前兒童氣質和性格的發展3.學前兒童能力的發展4.學前兒童自我意識的發展 | √√ | √√ | √ | |
學前兒童的社會性 | 1.社會性概述2.學前兒童的親子交往3.師幼交往4.學前兒童的同伴交往5.學前兒童的社會性行為 | √ | √ | √√ | √ |
四、考試形式和試卷結構
1.考核形式
(1)采用閉卷筆答方式。
(2)考試時間 90分鐘。
2.試卷結構:(命題單位可依據具體情況在 10%的比例內增減)
(1)按知識點分
序號 | 知識科目 | 百分比 |
1 | 一、學前心理學理論概述 | 10% |
2 | 二、學前兒童的認知發展 | 50% |
3 | 三、學前兒童的情緒情感發展 | 17% |
4 | 四、學前兒童的個性和社會性發展 | 23% |
(2)按考試水平分
考試水平 | A | B | C | D |
百分比 | 30% | 30% | 30% | 10% |
(3)按考試題型分
題型 | 選擇題 | 判斷題 | 簡答題 | 材料分析題 |
百分比 | 30% | 10% | 30% | 30% |
備注:簡答題只寫要點,不必解釋;材料分析題要求既要有要點,又要結合材料進行分析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