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成人高考考試注意事項
2023-08-03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新疆成人高考考試即將來臨,下面小編為大家2018年新疆成人高考考試注意事項,供參考。
新疆成人高考考試注意事項
1、考生必須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2、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準考證上各科目的考試試室、座位號參加考試。
3、考生入場,除2B鉛筆、書寫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手表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試室。高中起點本、專科《數學》考試,可使用沒有存儲記憶功能的計算器。嚴禁攜帶各種無線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無線耳機)、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試室。嚴禁穿制服進入試室參加考試。考試室內不得自行傳遞工具、用品等。
4、考生應在每科開考前20分鐘(第一科前移10分鐘)憑準考證、有效證件(身份證、現役軍人身份證件)進入試室,對號入座,入座后將準考證、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放在桌面靠走道邊上角,以便讓監考員核驗。考生領到答題卡、條形碼和試卷后,須認真核對答題卡的張數,核對條形碼上的姓名、考生號與自己準考證上的信息是否一致。如不一致,應向監考員提出更換。在規定的時間內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準確清楚地填寫答題卡上的姓名、考生號、試室號、座位號,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根據所發試卷準確填涂試題類型(A或B),并將條形碼橫貼在答題卡右上角的“條形碼粘貼處”欄框內。凡漏填、錯填、全填或字跡不清的答卷、答題卡無效。
5、開考信號發出后才能開始答題。
6、開考15分鐘后禁止遲到考生進入考場、試室,離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方可交卷出場,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入試室,也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7、考生在答題卡規定的區域答題。選擇題用2B鉛筆在選擇題答題區作答,非選擇題用黑色字跡鋼筆或簽字筆作答。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否則答題卡無效。考生不準隨意修改答題卡上的題號,考生必須在指定的題號里作答。凡不在指定答題題號框內作答、超出答題區域作答或擅自更改題號作答,其答案一律無效。如果解答中有畫表或輔助線,先用鉛筆進行畫線、繪圖,再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描黑。
8、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準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試室。
9、遇試卷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模糊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
10、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立即停筆,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試室,不準在試室逗留。
錄取流程
(一) 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條件、中,由招生院校根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 取"的原則,確定新生錄取名單;由市高招辦負責審核錄取名單;招生院校按審核后的錄取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招生院校要處理好招生過程中的遺留問題。
(二)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根據考生統考科目的成績和招生院校招生計劃數按科類劃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報備案。
1、錄取新生時,既要重視考生統考總成績,又要注意與專業相關科目的成績。文史類中的財經、管理專業錄取時,是否需數學單科成績的要求;外語、外經、外貿專業錄取時是否需外語單科成績的要求,由招生院校自行確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
2、體育、藝術類(除史論、編導類專業外)本科各專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同科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藝術類各專業數學不計入總分,下同)的70%,專科不低于60%。
(三) 高中起點升高職(高專)的公安類成人高校的全部專業、醫學(中醫學類和藥學類兩個一級學科除外)專業、中醫藥業專業和中央*學院監獄管理專業、* 管理專業的招生,如資格線上生源不足,可降低分數線向招生學校投檔,但最低不得超過同科類高職(高專)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
(四)接考生填報的志愿錄取結束后,若招生院校還有計劃余額的,未被錄取的線上考生可補填有計劃余額招生院校的志愿。
新疆成考錄取時間
(一)我區成人高校招生實施遠程網上錄取。錄取工作定于12月開始,并在12月30日前結束。
(二)各成人高校和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要求實施錄取工作。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報名條件、考試成績達到投檔分數線的考生中,由招生學校根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和錄取的專業,同時負責對遺留問題的處理。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在錄取時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對招生學校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對其錄取工作予以監督,對不符合招生政策規定的行為予以糾正。
(三)錄取的最低控制分數線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根據成人高等教育對新生的基本要求,依據考生成績和各招生學校在我區的招生規模,按科類和專業類別劃定。其中,高起專的藝術類專業(除史論、編導類專業外)和體育類專業的最低控制分數線不得低于相應招生類型和考試科類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藝術類高起專考生數學成績不計入總分,由招生學校錄取時作為參考;高起專的公安類成人高校的全部專業、醫學(藥學類除外)專業和中央司法警官學院的監獄管理專業、勞教管理專業,如線上生源不足可適當降低最低控制分數線,但不得低于相應考試科類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專升本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報備案。
(四)錄取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按考生成績和考生志愿向招生學校順序投檔,對于有專業課加試的學校,根據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向招生學校順序投檔。招生學校根據考生參加統考的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在考生文化統考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原則上按招生學校的加試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統一公開征集志愿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