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自考本科考試準考證怎么打印?
2023-10-19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廣東自考本科考試準考證怎么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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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自考本科考試準考證打印需要登錄省自考管理系統,在省教育考試院官網找到自考系統入口登錄按提示打印,只要是廣東省內的市縣區,都可以直接報考不用轉考,如果要跨省報考,則需要辦理轉考手續。
廣東省內自考相關規定
廣東自考省內考生可持已有的準考證在省內不同市、縣(區)報考(報考不同專業,無須辦理改報續)。
1.凡持有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一個準考證參加我省自學考試的考生,若因工作調動、家庭遷居等原因,在廣東省內需變更報考地點或需改報專業的,考生可持已有的準考證報考,無需辦理轉考、改報專業手續。
2.凡持有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兩個以上準考證的考生,必須辦理轉考手續,將各門課程的合格成績轉入一個準證號中,以后只須持該準考證號參加考試。具體辦理辦法如下:
考生持準考證、課程合格證書到轉出市考辦辦理轉考手續。轉出市考辦填寫一式四份的《轉考登記表》,送轉入市考辦并由轉入市考辦送省考辦;省考辦審核蓋后,兩份退回轉入市考辦(其中一份交考生留作辦理畢業手續時用),兩份留省考辦備案。
如何辦理轉出外省手續
(1)省考辦審核通過后的考生考籍檔案將按分別于每年上半年3月上旬和下半年9月上旬寄出。其中,申請上半年轉出的考生,必須在2月15日前辦理轉出手續(具體時間詳見各地市考辦有關通知);申請下半年轉出的考生,必須在8月15日前辦理轉出手續(具體時間詳見各地市考辦有關通知)。
(2)考生的個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必須與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記錄信息一致,如有變動,應先辦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續。
(3)考生須將同一準考證的全部有效成績一次性轉出,如需同時將兩個以上準考證的成績轉往同一省份,須先辦理合并準考證,再使用目的準考證辦理轉出手續。
考生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通過考籍管理模塊中的轉出外省功能提交轉出申請,打印《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出)登記表》后,簽字確認;然后在當地市考辦規定時間內向縣(區)考辦提交該登記表、我省及外省準考證、身份證等有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4)每年的3月10日、9月10日后,考生可以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查詢轉出的相關情況。若轉出成功,可按轉入省有關規定辦理轉入手續。
(5)考籍檔案轉出后,我省不再保留考生的考籍信息及成績,考生亦不可再使用已轉出的準考證辦理相關考籍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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