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安區自考申請學位有哪些條件?
2023-08-21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自學考試既是一種國家考試制度,也是國家考試、個人自學和社會助學相結合的教育形式。自考不僅可以申請畢業證,符合條件的還可以申請學位,那么靜安區自考申請學位有哪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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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安區自考學位證申請條件:一是各門課程成績平均分不低于70-75分;二是畢業論文良或優;三是通過學位英語考試。( 詳細學位證申請條件請以院校官網發布的為準)。
本科自考學位證哪里頒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等有關文件的規定,達到學士學位要求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可由有學位授予權的主考學校授予學士學位。
自考學位申報程序
1、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符合學士學位審批條件,于發畢業證的同時(一般3月初)向當地教育考試院或自學考試辦公室提出申請,填寫學士學位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張。
2、各區縣考試院或自考辦對申請人檔案材料(包括本科畢業生鑒定表、畢業論文原件及論文成績單)和畢業生填寫的學士學位評定表進行審定,無誤后,于3 月底報市考試院。
3、市考試院整理匯總各區縣申報的學士學位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將考生檔案材料與學土學位名冊于每年4 月推薦給有授予權的主考學校。
4 、6月底主考學校學士學位主管部門和學術委員會按要求對申請學位者逐個評審,評審合格,授予學士學位,未通過者不再補授。
自考畢業證由誰頒發
自學考試的畢業證是由當地的自考委進行頒發的,畢業證書上會有主考院校的校名。如自考生中途授委托人進行代領,代領人需要出示相應的身份證,并在代領的欄目中填寫自己的名字。自考畢業生相關的畢業檔案及畢業材料會有自考辦送到單位組織進行存檔。
考生的畢業生考籍檔案是考生評定職稱、工資調整、工作變動的重要依據。考生領取畢業生考籍檔案后,應及時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管理,工作單位不固定的考生可將畢業生考籍檔案交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自學考試畢業證遺失或損毀不再補辦。若考生需要,可申請開具《畢業證明書》(此證明只開具一次,請考生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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